第一节 建置沿革
第十四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建置沿革
九三分局人武部自1958年组建以来,经历了建场初期的艰苦创建,精简整编,文化大革命,
成立生产建设兵团,组建管理局,改归地方和收归军队建制体制变革等重大历史变化。40多年
来,按照党管武装和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关于加
强武装、民兵工作的方针、指示,使垦区武装、民兵工作逐步实现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从弱到强,由后进变先进的过程。尤其是1986~2002年,认真落实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
在军队建设实行战略性转变的情况下,自觉服从军队建设的需要,坚持走精兵之路,走科技强
军之路,不断加强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不断加强人武部正规化建设。1996年5 月,人武部重
新收归军队建制后,各项工作一跃跨入省级先进行列,连续多年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先进县
级人民武装部。
1981年后,刘兴茹任部长,候玉友任政治委员。武装部设作训科,政工科,动员科,装备
科和后勤科等部门(1983年整编时作了调整)。对各场武装部实行业务领导。
1986年6月至1996年3 月,由于军队百万裁军需要, 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干部集体转业,
改称黑龙江省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人民武装部(非现役),行政级别1986年6月~1990年1月为
副县级单位,1990年2月改为正县级单位。许贵忠(1986.4~1997.12)任政治委员;先后由付庆
善(1987.11~1988.7),王钰民(1990.8~1996.4) 任部长,王征春(1983.9~1986.4)任副部长。
设军事科、政工科,编制干部10人,职员5人。
1996年4月,人民武装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1997年1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农
垦总局九三分局人民武装部。先后由许贵忠(1997.12~1998.1) 葛殿午(1998.1~2002)任政治
委员,马伟光(1996.6~2002.1)、高长海(2001.2~2002)任部长。孙焕(1996.6~1998.3)、周
广全(1998.4~2000.12)、李洪海(2000.3~2001.2)、张志安(2001.1~12)、贾云波(2002.1~
12)、彭美学(2002.1~12)任副部长。全部编制12人,后改为10 人,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
科。干部任免、调配统一由军队系统管理。
1979年管局人武部成立后,认真落实了管(分)局党委书记兼任人武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
书记的制度,并通过这一制度实现了党对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1979年2月~1982 年10月王元
钧任人武部第一政委,1984年8月~1986年3月计海秋任人武部第一政委,1986年4 月以后改为
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1988年4月~1986年7月计海秋任第一书记,1986年8月~1991 年12月姚
克明任第一书记,1992年1月~1998年12月胡成真任第一书记,1999年1月至2002年12月周春来
任第一书记。
1979年管局人武部组建后,根据上级精神,在党管武装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定期“议军”制
度。 一般情况下每年召开两次分局党委“议军”会议, 特殊情况下召开专题“议军”会议。
“议军”会议上,党委一班人学习掌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武装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规和指示;听取人武部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和解决武装工作的重大问题;通报垦区政治、经
济等方面情况,使人武部有的放矢地开展民兵工作,保证武装工作长足发展。
从1979年起,按照《民兵工作条例》,九三局党委实行人武部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党委制度。
人武部两名主官分别参加了管局(分局) 党委、 局长办公室会议。始终坚持了会议汇报制度,
听政、议政、参政制度,党委分管工作制度和党委领导与分片包场制度。
自1990年10月15日起,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局场两级分别成立了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
装部为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办事机关,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各级党委书记兼任,“武委会”由组
织、宣传、武装、劳资、财务、公安、教育、卫生、广电、物资、商业、粮食、交通、通信、
办公室等部门领导参加并组成,履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基层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各
项职能。
2001年11月6日,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 对分局人民武装委员会进行调整,成立分局国防
动员委员会,设立秘书长,设置办事机构。
分局先后共设立23个基层武装部,其中11个农场武装部,12个直属企、事业武装部。对民
兵工作实行领导,是民兵工作的一线指挥部。
1986年以来,管(分)局设立鹤山、跃进、大西江、尖山、红五月、荣军、七星泡、嫩江、
山河、嫩北、建边等11个农场武装部,编制均为2~3人。
1979年前,局直除双山糖厂、化肥厂设武装部外,其他企、事业单位没有专门武装机构,
一般设有1人负责武装工作。
1984年,根据省政府的决定:九三垦区北部嫩北、嫩江、山河和七星泡农场划归省劳改局
为劳改农场。农场人民武装部随之隶属于嫩江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86年,劳改农场撤销,七
星泡、嫩江、嫩北、山河农场重新归属管局,农场武装部随之移交给管局人民武装部领导。
1987年后,由于武装工作发展的需要,局直企、事业单位相继组建武装部,局直设立武装
部的单位有:油脂厂、行管处、工程公司、物资处、商业处、外贸处、电业局、农机厂、教育
局、鹤岗办事处。80年代中期以后,局直企业化肥厂、工程公司、商业公司、物资公司、双山
糖厂等单位相继破产或被兼并,武装部随之解体。
1991年底,垦区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全管局21个企业武装部
有18个受到影响,有的合并、有的精减,基层武装部建设出现的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人武部以
中办发(1992)13号文件为依据,组织企业领导反复学习《民兵工作条例》和中办发文件,学
习中央(七部委)文件。使基层武装机构体制和专武干部编制得到了恢复,保证了基层武装阵
地和干部队伍的稳定。
2000年,按照中办发[1999]24号文件和黑办发[2000]10号文件规定。基层武装部部长
由原来正科级晋升为副场级,参加同级党委。分局人武部会同分局组织部,按标准配备了11个
农场武装部的部长,并全部参加了同级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