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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防疫

第三节 卫生防疫



  

  一、卫生防疫机构

  1986~2002年,九三局卫生防疫事业不断巩固、完善和提高。全局有卫生防疫机构12所,
卫生防疫人员64人,其中:副高级技术职务4人,中级技术职务32 人,初级技术职务28人,担
负着全局近16万人口的防病灭病及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局场队三级卫生
防疫网络。

  1986年,卫生防疫站直接归属卫生局领导(属科级单位),按自身职能,开展防病业务及卫
生监督工作。有部分检验仪器。

  1987年5月,站内按业务角度为分为防疫科、卫生科、检验科等3个科室。

  1988年10月,卫生防疫站升格为正处级单位,设立三科一办,实行独立核算。

  1990年11月,卫生防疫站机构不变,人员定编17人。配备了防疫车。

  1996年初,卫生防疫站深化三项制度, 实行“三定双考”改革,(定编、定岗、定员,考
试、考核、竞聘上岗); 双考上岗,由差额拨款过渡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机构
设置“三科一办”,人员编制12 人。同年9月,相继成立和创办了硒碘盐送销办公室和慢性病
防治门诊。

  1997年4 月成立了黑河市卫生局九三公共卫生监督派驻所,主要负责九三垦区的食品卫生
监督工作。

  1998~2000年,全局卫生防疫机构设置保持现状。

  2001年全局各农场实施政事分开,科院分设。将卫生监督职能划归农场卫生科;设立疾病
预防控制所,划归农场职工医院。同年,按照农垦总局文件精神,分局卫生防疫站更名为九三
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九三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
科室分设。

  至2002年,全局现有专职卫生监督员19人、兼职卫生监督员15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32人。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

  1、传染病防治

  17年来,九三局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传染病防治。一是加大疾病预防的宣传力度,提高
人们的防病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消毒、杀虫、灭鼠,推广应用生物疫(菌)苗;三是认真开展传
染病监控检测和流行调查,及时掌握流行动态;四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坚持依法防病,依法行政。经过不懈努力,使全局传染病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总报告发病
率总体呈下降趋势。1986~2002年全局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下降了83.04/10万。

  2001~2002年,全局共完成21 700人份的流行性出血热、甲肝疫苗、乙肝疫苗、流感、狂
犬病疫苗、流脑疫(菌)苗的接种工作,有效地预防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2、地方病防治

  1986~2002年,全局地方病防治工作以防治碘缺乏病、大骨节病为主,坚持把“疾病降下
来,防治工作搞上去”的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碘缺乏病的防治,采用以食用碘盐为主,特需人群补服碘油为辅的防治措施,使九三地区
达到了防治标准,即碘盐合格率达99%;食用合格碘盐的人口比例>98%;尿碘中位数在125ug/
L;特需人群碘丸普及率达96%;8~10岁儿童甲状腺肿率在4.3%以下。

  大骨节病的防治,采用以口服亚硒酸钠为主,以改水改粮为辅的防治措施,以3~16 岁儿
童为防治重点;并会同嫩江县盐业公司大力开展“为防治碘缺乏病、请您食用硒碘盐”为主要
内容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品1万余份。1988~2002年全局3~6 岁儿童无一例新的大骨节病发
生。

  2001年分局卫生防疫站被评为总局“九五”期间防病灭病先进单位。

  3、其他疾病防治

  1986年,九三局计划免疫工作以提高0~7岁儿童的预防接种率为重点,单苗接种率、四苗
覆盖率均达到国家及省规定的指标。各农场生产队卫生所均配齐了冷链设备。

  1987~1988年,九三局成立了计划免疫保偿领导小组和诊断小组。

  1989年7月,在黑河市计免工作检查中,共抽检九三局4个农场10个生产队,71名0~7岁儿
童:接种建卡率100%、卡介苗接种率98.5%、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率97.8%、白百破三联
混合制剂接种率91.55%,均达到国家标准。

  1990年10月,管局卫生防疫站被黑河市评为计划免疫先进单位。

  1993年10月,大西江农场作为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第三个85%” 检查验收单位,该场通过
审查并获得好评。

  1994年,管局实施《计划免疫责任区制度》,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消灭了计划免疫接种
的空白点。

  1996年1月,嫩江农场被省政府授予计划免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全局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设专人、专室管理。

  1999年10月,黑河市卫生局、防疫站来九三局荣军农场抽查计划免疫工作。经全面检查,
评定为合格单位。

  1999~2001年,全面完成了分局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

  2002年,全局共完成9 800余名0~7 岁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四苗覆盖率、单苗接种率均
达98%以上。

  三、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1986~1997年,全局初步形成食品卫生监督体系,从管局卫生防疫站到农场卫生防疫站均
有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专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1988年,管局卫生防疫站内设卫生科,2名监督员负责食品卫生工作,11 个农场卫生防疫
站均设1-2名监督员。管局还成立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当年进行了1次食品卫生大检查。

  1989~1994年,管局食品卫生执法队伍更加健全,共举办食品卫生法规培训班10余次,管
局累计参训人数达2 200人次,使食品企业的厂长经理及从业人员均得到培训 ,做到了持证上
岗。同时规范了食品卫生执法行为,对预防性卫生监督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根据法规规定,九三局派人参加了
黑河市卫生局法制局举办的食品卫生法培训班。

  1998~2000年,食品卫生管理更趋规范,分局防疫站配备的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投入使用。

  2001年2月, 省人大正式通过关于授予黑龙江垦区卫生行政监督职能的决议。九三垦区自
上而下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组织,大力度地对所辖区的市场(包括食品市场)进
行了规范整顿。

  2002年全局卫生监督实施“一套标准、六统一”的卫生监督工作基本思路。即:建立一套
严格的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做到监督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办证程序
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

  2002年8月分局卫生防疫站被总局授予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

  (二)放射卫生

  1996~2000年,全局医用放射性装置不断更新换代,较大型企业使用的放射源有所增加。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分局、总局卫生监督部门相互配合,每年对其监测1 次,并及时提出整改
意见。截至2000年底全分局有放射工作人员35人,均经过放射防护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全局现有医用放射性装置14台件,其中200毫安X机7台、300毫安X机2台、500 毫安X机4台,
CT机1台。

  (三)学校卫生

  1986~1993年,学校卫生工作从局站到场站均有专人负责, 按要求全局中小学校(职业高
中)均设有专职校医,负责卫生保健授课及常见病防治工作。

  1994~2002年,根据国家要求,在学校重点开展了肠道及寄生虫病、贫血、龋齿、营养不
良、屈光不正、砂眼等疾病的防治,全局坚持每学年, 至少进行1次全面体检,并建立学生健
康档案。

  尤其是全局中小学实现集中办学以来,28所中小学校均配齐了校保健医。2.1 万在校学生
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达到了国家要求。

  四、卫生检验

  1986~1993年,局卫生防疫站设检验科、有检验员3 人,负责食品、饮用水的细菌检验和
水质、食用酒的理化检验。并对食品、饮食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肝功、乙肝等项体检,给体检
合格者办理《健康证》。

  1994~1996年检验科2人,相继开展婚前检验,血尿常规、表抗、淋病检验等。

  1997~2000年,检验科2人,新购进北京产SQ-203型气相定谱仪及电脑工作站、上海产3200
型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尿碘分析仪等先进检验设备,拓宽了检验范围,为卫生监督与防
病灭病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