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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作措施

第三节 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1986~1990年,主要开展“优生、优育”和“国情、国策”教育,不失时机地进行了公开
信发表10周年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广大群众的人口意
识,对转变生育观、自觉优生优育,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991年9月,管局在嫩江农场召开了全局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工作会议, 并
下发了有关文件。全局上下针对不同层次的人群,突出重点地开展了普及教育。1991年完成了
教育普及阶段的教育任务,1992年完成了完善、巩固、提高阶段的教育任务,1993年以后全避
人口和计生基础知识教育进入经常性常规化教育阶段。

  1993年5月,在全局党政干部中开展了学习人口理论教育活动。经系统辅导、学习后,2 250
人参加省统一答卷;并写出有价值的理论文章3篇;王红玲、肖力受到省计生委的表彰。

  1995年5月,管局开展了“少生快富奔小康”宣传月活动。

  1997年,全局各农场成立了人口学校,定期分类、分层次对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系
统教育。坚持每年4次对新婚夫妇进行新婚培训,普及教育率达80%以上。

  1997年6月,分局开展了“恩威杯生殖健康”知识竞赛活动,交答卷1 300 多份;8月,分
局开展了“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向幸福工程捐款35万多元。

  1998年,分局开展了计划生育“六个一”活动。各农场和局直场处级单位全年开展一次基
础知识教育竞赛、一次电视讲座、一次全场性答卷、一次十星级家庭评比、一次大型计生宣教
活动。全局开展率达90%以上。

  1999~2000年,全局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经年终检查验收,宣传教育开展率
95%,宣传教育接受率85%以上,宣传品进队入户率达90%以上。

  2001~2002年,分局将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纳入了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局广泛
开展了“制定一个措施,办好二个班,进行五种宣传,推出八项服务”的教育活动,收到了显
著效果,群众参与率达90%以上。

  二、执行政策法规

  1993年9月,全局开展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清查工作,清查时限为1980 年4月1日
至1990年12月31日。同年10月,成立了九三局病残儿鉴定小组。通过这次清查, 结果表明:期
间全局共出生20 005人,其中一孩18 858人,二孩1 147人;符合生育条件的17 527 人,占出
生总数的87.6%;不符合生育条件的2 478人,占出生总数的12.4%,其中干部家庭出生8人,占
出生总数的0.04%,在这次清查中,共收缴计划外生育费141万元。

  1994年5月, 全局组织了计划生育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全局各单位无瞒报、虚报、
不报现象。

  1995年,全局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一孩、二孩生育证,生育证管理严格按《黑龙江省计划
生育证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四公开”。

  1995年5月~1996年9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两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大清查”。重点对
局、场流动人口进行了清查,清查、处理了早婚、早孕24人。并制定、落实了严格管理措施,
堵塞了工作漏洞。

  1996年,全局各农场和局直实行了公安、民政、计生办、妇保站婚姻登记联合办公制度,
有力地控制了早婚早育,杜绝了无证生育现象。

  三、抓好避孕药具管理

  多年来,药具管理实行“双轨制”供应渠道,省根据每年计划下拨到市,市下拨到县和垦
区。分局按各场需求下发到农场,农场免费下发到基层,基层定时、定量送到个人手中。1990
年,在全局各妇保站设立了避孕药具零售点,满足了流动人口计生药具的需要。各农场也在指
定商店建立避孕药具专卖柜,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自觉使用避孕药具的需要。

  1995年以后,全局计生部门健全了计生药具上报、领取登记制度。计生工作人员定期调查
了解药具使用情况,对使用药具失败人员进行分析和采取相应措施,对用药及上环的,每年进
行两次环情、孕情检查;进一步完善了计生药具目标管理工作。

  四、做好孕前管理和生殖保健工作

  1996年5月,管局制定了《计划生育孕前管理方案》, 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并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目标管理的各项指标兑现奖惩。通过实行已婚育龄妇女孕前管理,加
大了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增强了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能力,提高
了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1998年,分局在荣军、嫩江农场开展了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工作试点,1999年在全局全
面推广,至1999年末全局建档率达95%以上;全年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普查普治和孕检。

  2001~2002年,全局计生主管部门开展了“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生殖道
感染诊治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局各级计生办建立了“为您服务,为您导医”的八项制
度,为500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咨询,为28 809 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常见病、多发病
的普查普治,普查率82.7%,查后治疗率91.8%。全局253个基层单位开展了避孕措施知情选择,
知情选择率95%以上。

   全局人口增长变动情况统计表
  (1986~2002年)
表7-21


  
续表7-21


  
   全局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汇总表
  (1986~2002年)
表7-22 单位:%


  
  注:“△”标注的年份为我国人口普查年份,1987年为我国1%人口抽样调查年份。

  本表资料由分局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

   全局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
  (1986~2002年)
表7-23 单位:人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