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作机构
第七章 民政事业
第一节 工作机构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委托省农场总局对垦区民政工作实行系统管理》的复函和总局《关于
垦区设立民政局的通知》,1993年12月组建成立管局民政局,机关序列,为管局正处级机构;
1997年5月分局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为管局副处级机构, 与民政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
牌子,核定编制3人。
随着管局民政局的成立,管局所属11个农场于1993~1995年相继也建立了农场级民政局。
局、场两级民政局共12个,民政干部20人。全局有居民委员会49个、专职主任49人,街道委员
会(办事处)14个、专职主任 14人。到2002年,分局专兼职民政干部42人,其中分局专职2人;
12个农场,专职3人,兼职18人;局直单位兼职19人。
垦区民政局的成立,使几十年以来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民政职能统一归口,规范了部门职能,
实行了系统管理,强化了领导体系。
分局民政局历任领导
局长:赵维荣(1993.11~1998.9)
于爱琴(2001.3~)
副局长:冷莲英(1994.12~1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