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
李国华
李国华(1948~1970),鸡西市人,1968年10月,响应毛主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
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来到山河农场插队落户,当时农场把他分配到一分场二连。1968年10月
至1969年12月,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他曾担任过连队班长、排长、政工干事等职务。1970年1
月13日下午二连机务修配所着火,他在参加救火中,一次又一次地冲进烈火中抢救国家财产。
当他和群众一道抢救最后一台轮式拖拉机时,熊熊燃烧着的房梁落下砸到了他的头部,壮烈牺
牲,终年32岁。
农场根据李国华本人生前的表现和愿望,上报上级党委审批,经嫩江县委批准追认他为中
国共产党党员。
1970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授予李国华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