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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农管局党委关于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九三农管局党委关于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九三农管局党委关于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总局党委确定的垦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使干部人事制度与垦区
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为我局三元经济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现就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
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不仅冲破了原有的高度集中的单一计划经济模式,而且也对统
包统分的干部人事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
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符合机关、事业、企业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竞争激
励机制,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保证企业内部用人自主权,也有利于实施能人战略,选拔优秀人才,造就一支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领导干部群体。为垦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有效地服务和坚实地
组织保证。

  二、实施干部人事改革的内容

  1、农场的场长、党委书记,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厂长(经理)、 党委书记,局机关各部门
的正职领导干部,由管局组织部考核并提出意见,报管局党委任免。

  2、农场的行政副职(含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副职), 由场长(厂长或经理)提名,征求
党委书记意见,经党委讨论,以场长名义聘任或解聘。

  3、农场(含局直属单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可以按照《党章》和《工会章
程》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也可以由农场党委提出意见报管局党委任免。

  4、公安分局长、教导员、法庭庭长,由所在单位党委提出意见, 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后,由所在单位党委任免。

  5、农场工商分局、交通科、土地科的领导干部, 可以在征得所在农场同意的情况下,由
管局主管部门聘任或解聘。

  6、管局机关各部、处、委、办、室的副职(指管局事处级)、 由正职提名,征求分管局领
导意见后聘任或解聘,并报局组织部备案。

  7、管局机关各部门的副职领导干部,拟提为管局正处级的, 要由局组织部考核,管局党
委任命。

  8、农垦公安局、农垦区检察院、农垦法院、管局司法处、 安全局、武装部、工商局、土
地局、交通局、环保局、民政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由管局组织部考核提出意
见,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管局党委任免(管局副局级干部报总局党委任免)。

  三、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

  1、要按照“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人民公认, 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
绩的人”,要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注意从后备干部中聘任用副职领导干部。

  2、要按照聘任用干部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坚持回避制度, 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聘为
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副职。

  3、聘任用干部的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 期满后根据每个干部的德才表现,可以续聘或解
聘。聘任用干部如因水平、能力等原因不适应本岗位的要求或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可随时
解聘。

  4、行政主要领导调动后,行政副职随之解聘,新任领导到任后重新聘任副职。

  5、各单位必须在管局组织部核定的编制和指数限额内按照专业结构的优化组合进行选聘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农艺师均占班子职数),不得超指数聘任用领导干部。

  6、管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交流安排的干部,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

  7、农场、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行政副职领导干部的档案, 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委
自行管理。管局机关的副处级干部档案仍由管局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四、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在选人用人上, 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不
拘一格选人才,努力克服视野不宽、胆子不大、机制不活、怕得罪人,干部人事工作与经济工
作结合不紧的弊端,牢固树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的用人观念,强化“关键在人”的意识,
增强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的责任感。

  2、大力选拔青年干部,推进领导班子年青化进程。必须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
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总局和管局党委要求的目标,认真制定培养选
拔年青干部的规划,力争三年内在场处级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领导干部要有2~3名。

  3、强化干部培训、加快对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要以学习“特色理论” 和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正规教育,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外地考察,实
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

  4、坚持正确导向,进一步完善干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奖优罚劣,实行紧逼战略。
管局每年要按树立3个(处级)好班子、10 名(处级)好干部,对其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利用广
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全局宣传他们的事迹,每年还要评出1个农场、3 个局直企业、5个生产队
为后进单位,对其领导班子进行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和“亮黄牌”,并在管局双文明建设表彰
会等大型会议上为这些单位设立“冷板凳”。

  5、完善考核程序,严格干部任用工作责任制。 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暂行条例》、中组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和
总局《关于干部考察工作的程序及办法》考察干部,进一步建立起一套程序完备、纪律严明的
选人用人制度。

  6、支持和保护干部,为他们放心大胆工作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和鼓励干部从实际出发,
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加快改革开放的政策和规定,进行一切有利于垦区发展的工作和试验。
对政绩突出、群众拥护、能够把一个企业搞上去的经营者,企业主管部门应予以保护;对坚持
原则,敢抓敢管遭非议,受打击的干部,主管部门要为他们撑腰;对无中生有造谣中伤脑筋、
诬陷干部的人,要认真查处。真正做到保护改革者,解脱清白者,帮助失误者,鼓励探索者,
惩处诬陷者。

  五、本实施意见自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文中规定不尽事项,由管局党委组织部负责解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