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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八个地方国营劳改场场的建立

第四节 八个地方国营劳改场场的建立



1955年9月8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赵振华,在省公安厅一处召开会议,当场宣布在嫩江
县境内建立“地方国营嫩北农场”、“地方国营嫩江农场”、“地方国营虎山农场”、“地方
国营七星泡农场”、“地方国营山河农场”、“地方国营科洛河农场”、“地方国营三岗农场”
等。并宣布了对各场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命名单,限期到职,开展工作。
这些劳改农场是在边建场、边生产、边接收改造犯人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由于建场时
间短,工作任务重,人员复杂、缺乏经验,缺少技术骨干和机务力量,带来很多困难。但由于
加强了党的领导,发挥了各级组织作用,认真贯彻了“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加强了
对犯人的政治思想改造工作,使大多数犯人思想上能够安心接受改造。在各场干部、党员、职
工们的积极努力下,克服了许多困难,突破了难关,取得了建场、生产和改造犯人等方面的工
作成绩。1955年建场的当年就开垦了荒地二万二千二百三十九亩。1956年则进行了大力开垦,
仅一年时间,就开垦六十五万三千九百六十一亩,并当年播种三十七万六千五百四十四亩,收
获三千四百七十六万八千斤粮食,除场内留用和扩大再生产部分外,还上交了五十七万六千斤
的商品粮。同时接收在押改造犯人一万八千多人。
1958年,对劳改农场进行调整,把原来的八个场合并成四个,既门鲁河农场与嫩北农场合
并,名为“地方国营嫩北农场”;三岗农场与七星泡农场合并,名为“地方国营七星泡农场”;
科洛河与山河农场合并,名为“地方国营山河农场”;虎山农场与嫩江农场合并,名为“地方
国营嫩江农场”。同年,又建立了劳改局农场系统的良种试验场,名为“地方国营嫩江良种场”。
当时各场均属省公安厅劳改局嫩江工作分局所辖。
1958年秋季实行人民公社化时,这些劳改农场也随着国营农场的下放。下放给嫩江县管理,
当时县设立了嫩江专署劳改局嫩江办事处(1960年至1961年地市合一时,叫齐齐哈尔市劳改局)。
1959年,劳改农场共有耕地面积七十四万三千三百四十七亩,粮薯豆总产量达到一亿三千九百
四十四万七千斤,超过全县人民公社产量的百分之四十六,占全县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七点六。
向国家上交商品粮七千二百七十三万六千斤,占全县商品粮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点六。
1961年,七星泡农场分出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共五个分场建立了地方国营格
球山农场。
1961年下半年,各劳改农场统一收回,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嫩江劳改工作分局所辖。当时
在嫩江这—片的共有六个劳改农场。耕地面积达—百四十五万二千二百一十八亩,而且增加了
大批拖拉机、收割机,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达百分之九十四,粮薯豆总产量达到三亿零三百六
十七万二千斤,其中上交国家一亿八千六百七十四万五千斤。各项事业都有了很大发展,各场
都办起了粮油加工、制砖制瓦、机械修理等工副业生产项目。
1969年,成立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并设了几个分局。当时的嫩江、七星泡、格球
山三场划规黑河农场分局所辖(当时设在北安县)。 山河、嫩北、嫩江良种场仍下放给嫩江县管
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当年各场犯人一律内迁,充实了大批城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各场
都改为国营农场。1971年,山河、嫩北农场被省收回,划归黑河农场分局所辖。第二年,嫩江
良种场也交给黑河农场分局管理。
1976年,恢复农垦系统建制,全省国营农场统一管理,成立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下
设若干管理局。山河、嫩北、嫩江、七星泡、嫩江良种场等五场,划归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所
辖,格球山农场划归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所辖,嫩江良种场又于1978年划归农场总局嫩江农业
机械厂所辖,作为自给性附属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