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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九三地区国营农场办事处的产生

第六节 九三地区国营农场办事处的产生



1962年3月23日,黑龙江省政府根据东北局和省委国营农场会议关于调整农场场队规模和
管理体制的精神,决定撤销九三、赵光、查哈阳、红色草原等四个总场,将其所属各分场改为
独立场。为此,黑龙江省农业厅九三地区国营农场办事处产生。
办事处的编制是:党团9人(书记2人,党委办公室2人,组监3人,宣团2人),行政18人(局
长2人,办公室5人,财会6人,工会5人)。它的主要任务是:作为企业行政管理机构,对地区
各场进行领导、检查,并负责安排计划和物资供应,管理各场服务性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场
间协作和交流经验,规定地区国营农,场办事处在行政业务方面归省农业厅领导,党的组织建
设,公安政法,文教卫生等业务归当地县委、地委领导。
九三地区办事处当时所辖的十个场是:鹤山农场、嫩江农场(后改旭光农场)、跃进农场、
尖山农场、前锋农场、军荣农场、高峰马场、大西江农场、红五月农场、绿野羊场。共有耕地
面积一百五十六万九千三百多亩,有农牧业生产队一百三十个,总人口七万一千四百五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