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耕地

第一节 耕地



1949年开荒建场时,有鹤山农场、八一五农场当年开荒三万六千二百二十五亩。1950年伊
拉哈荣军农场投入开垦,三场当年共开荒十九万八千五百一十亩,耕地面积达到二十三万四千
七百三十五亩。以后各年都在开垦,至到1956年,红五月、大西江两个农场的建立,加上山河、
七星泡、嫩江、嫩北等几个劳改农场的成立,开荒面积大增,这一年共开垦荒原一百零一万五
千零八十六亩,耕地面积达到一百三十多万亩。
在开荒初期,由于经验不足,有的地块没经勘测,土壤没经鉴定,地号没经很好整理,曾
出现过边垦边弃的现象,如鹤山农场1950年有75,000多亩刚开完的荒地因质量粗糙,翻层浅,
垡片大,土质不适而废耕。后来经过实践总结了一整套开荒经验,耕层深度必须达到二十五公
分以上,不准“跑犁”和漏翻,大犁带犁刀和小犁达到无立垡,平整一致,随翻随耙,使新开垦
的土地达到播种状态。除此外,每年都因植树造林、修路及房屋建筑等,还要减少一部分耕地。
(附:历年开荒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