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运输工具
第四节 运输工具
建场初期,运输工具主要依靠马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给伊拉哈荣军农场调来两个
辎重营一千五百匹战马,四百台大车(是从国民党部队缴获的),做为运输和生产的主要工具。
当时的三个农场(鹤山、八一五、伊拉哈荣军)汽车很少。1954年总场汽车队拥有汽车三十九台,
主要是苏联产的,其中KAC—51型十七台,CUC—150型三台,其他型号十九台。1957年配给一
台苏式吉普车各分场配给1—2台汽车,长途交通有了改进。1954年农垦局配有一台大客车,1959
年开始到各分场通行大客车。1968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之后,各团(场)都建立了汽车队,都配
备了北京—212型吉普车(少部分是罗马吉普车)。到1983年统计,全九三垦区共有各种汽车(国
产解放和东风型占大多数)八百八十七台,其中载重汽车七百一十九台,特种汽车(油槽车)二十
六台、救护车六台、大客车三十一台、中客(面包车)十八台、吉普车六十九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