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资制 国务院决定,在1956年4月份开始进行全国性的工资改革,九三荣军农场自1956年9月至12
月进行了工资改革工作。
一、工资改革
工资改革是处于全国人民社会主义建设热潮正在不断高涨的形势下,发展生产,提高劳动
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巩固与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与
鼓励职工努力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国务院决定进行工资改革,相应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在普
遍较多增加工资的基础上消除过去存在的不合理,不统一的现象,以趋进一步达到按劳付酬的
原则。
这次工资改革先套级,将原来的工薪分改为货币工资,然后按贡献大小,技术(业务)高低
进行升级。在层层建立工资改革委员会(小组),深入进行思想教育的基础上,于1956年9月15日
进行了套级工作,并将应补发的工资全部发下;第二步是晋级工作,先进行技术工人的考级,
按照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颁发的技术考核标准,理论占百分之四十,实践占百分之六十,工人以
“应会”为主,干部以“德才”为主,进行民主评定,经过反复评定、协商、平衡,于9月30日
场下达了晋级决(科以上干部报上级审批)定。附九三荣军农场增长工资统计表与职员、技术人
员、农业、机务、人套级表:
注时:本表适用于场长、分场长、科室主任、科长、党群干部、生产队,科员,办事员,
会统人民,保管员,会统练习生,业余教员
附记:本表用于农业、机械、畜牧的技师、技术员、练习生。
农工畜牧工工资套级表
二、历次调整工资
1、1959年调整工资。
农业厅要求按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工业基本建设为百分之三十、技术人员为百分
之十、农、林、水、气象为百分之五。其升级结果为:工业基本建设932人,升级213人;农业:
2983人,升级147人,占4.9%;文教、卫生:36人,升级2人,占5.6%,学徒定级339人。升级
总人数为362人,占职工人数3951人的9.1%。平均每人每月增加6.41元,学徒工转正定级,每
人每月增加4.20元。
2、1963年调整工资。
1963年调整工资按1963年8月份实有在册职工(含长期临时工)的40%计算,从1963年8月份
起执行。升级面占40%。工人和干部的升级面应区别对待,十七级至十四级的行政干部,升级
面为25%;十三级至十一级的行政干部升级面最大不超过5%。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职工的
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态度,应适当照顾工龄。多年未升级,现在工资等级显著偏低的老
职工;正式工作已满五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一直未升过级的学徒工;对于农牧场中的机务工人
和畜牧技术工人应当多升一些。一般只准升一级,对个别生产队工作成绩特别好,有显著成绩,
工资等级又过低的可以升两级,不得升三级。
这次调整工资从9月20日起到10月10日结束,由组织部、人事监察科、工会、财务科组成
调整工资办公室,副局长候祥宽为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滕善杰为副主任。各分场和生产队也
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办公室,主持正义,思想进步,群众拥护的同志组成调资小组,认真地进行
了宣传教育,调查摸底,考核评比工作,工作进行的很顺利。
3、1971年调整工资:
根据国务院(71)国发90号文件规定:195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以前参加
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人工作年限
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一般都调高一级。对196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0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经过群众广泛讨论同意,并经领导批准的少
数人数,可以调高两级。
兵团五师1971年调整工资工作,是从1973年12月至1974年3月15日进行的。调整后的情况
见下表:
4.1977年调整工资:
按照国务院发(1977)89号文件规定,九三农管局调整工资工作,是在1977年10月至1978
年2月进行的,调整工资的结果是:
全局十八个调资单位,实调48,780人,占总人数的61,124人的79.8% 。月增加工资总
额330,427.30元。
其中:按年限和级别已调的43,105人,占应调人数的46,709人的92.3%,1971年底以前
参加工作的一级工调33,030人,占应调人数的90.6%,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调10,076
人,占应调人数的98.1%;按百分之四十升级面调的5,795人,占39.4%。按年限和级别差调整
工资的缓调3,604人,占应调人数的7.7% 。其中一级工3,411人,二级工193人。(详细数字
见附表)
5、1978年给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升级
1978年给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升级是按国家劳动总局(78)劳薪字79号文件进行的,升级
人数为1978年11月底固定职工人数的2.0%。全局在1978年1月至5月进行,升级人数为1.741人,
占职工总数的87,047人的2.0%。
6、1979年调整工资
按照国务院国发(1979)251号调整工资文件规定,九三农管局是在1980年1月至4月末进行
的。共分四个阶段,即第一备准阶段,成立职工升级领导小组,由劳资、组织部门成立调资办
公室,由业务部门组成评级委员会。其次成立考评升级领导小组。学习文件,调查摸底,为分
配升级指标打下基础。第二考工,考核阶段。
局统一印刷复习题、答案,由各场统一组织考试,判卷。第三评议阶段。采用两种方法,
即一种是计分法,按总局制定的工人升级考核条件进行评议;另一种评议法,是从劳动态度、
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评议。反复三次,三榜定案。第四按四条标准复查验收。
指标分配的原则:第一以1979年10月末职工人数中的197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除掉长期
不归的人数,做为计算基础数。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人数的40%;1972年至1975年底以前参
加工作人数的15%做为升级人数的基本指标。第二加农场分等后增加指标。全局十一个农场,
由总局批准分等:一等增加2%(鹤山、荣军、红五月、山河、大西江五场);二等增加1%(鹤山、
跃进、嫩江三场);三等不增(七星泡、嫩北、建边三场)。第三不增加平衡指标,即由管局按
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数增加18.73%。第四再加以教育、卫生、科研、设计单位1979年
10月末人数的7.46%。总局分给的照顾指标。
全局十二个调资单位,升级人数占实际参加调资人数享38.973人的70%。(详细数字见附
表)。
7、1981年中小学、卫生单位调整工资
1981年中小学、卫生单位调整工资,是1982年按国务院国发(1981)144号文件进行的。
调一级人数5,683人,调二级人数700人,月增加工资总额39,986.89元。平均每级增加6.27
元。
8、1982年调整工资:
1982年调整工资工作是按国务院国发(1982)140号文件在1983年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
1982年9月底固定职工总数1,520人,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1,472人,调一级1,456人,
调两级120人,月增加工资额12,039.68元,平均每级增加7.64元。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
职工未调工资的十六人,(因违犯计划生育的5人,受记大过以上处分的2人,1981年1月1日后
分配的大中专毕业属于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2人,处长14级1人,14级以上副局长3人,技
术人员相当行政14级以上3人)。
9、1983年调整工资:
1983年调整工资工作,按国务院国发(1983)65号文件和劳动人事部劳人薪(83)365号文件
精神,管局于1983年12月至1984年4月进行的。全局18个调资单位,1983年9月30日职工人数
为57,654人,列入1983年调资范围的人数47,813人,升一级人数44,832人(其中:1978年
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44,673人,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长期临时工,1979年以后参
加工作满五年的知识青年),调两级200人(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38人,授予工程师以上职称
的37人、高级中专毕业生的干部125人)每月增加工资310,186,68元,平均每人月增加6.92
元。调资范围内不调人数为2,981人,缓调的106人,暂不调的49人。
10、1985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5〕9号文件下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方案》规定,这次工资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建立新的工资制度,初步理顺工资关系,为今后逐
步完善工资制度打下基础。改革内容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令工资、奖励工资。并规定
改革后,从1985年1月,其他事业单位(含中专和技工学校)从7月起实行,企业所属的科研、医
院,中小学随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行。为此,九三农管局机关、事业单位等参加工资制度改革
人数共2,236人,其中干部1,437人、工人799人。月工资总额189,924.79元,每人月平均
工资为84.94元。每月增加工资额为40,790.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