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天然次生林权限归属

第二节 天然次生林权限归属



我局范围内有天然次生林207万亩,主要树种为柞、桦、山杨等混交林,树令多在几年至
几十年不一,基本上尚未成林。虽然林地处在农场界内,但林权不属于垦区,在农场界确定
后,地方又重复建林场,林权均属于县国营林场。多年来由于林权不定,造成纠纷不断发生,
人为毁林十分严重,影响了次生林的利用和改造。1981年经嫩江县划“两荒”时,划给农场
荒山荒地25万亩。可供农场营造人工林,这部分荒山荒地仅够农场2—3年的造林。而农场界
内归地方林场管辖内的次生林面积很大,又一时不能改造,需要认真解决,以利发展林业生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