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的经营管理
第三节 商业的经营管理
农场办商业上级部门规定是以商养商,总局规定对零售商业的利润由原来的四、二、四改
为目前的一、一、八分成,即留给场80%,总局和管局各缴l0%,批发企业的利润四、六分成,
即留给管局40%,上缴总局60%。实际从1975年以来,应缴总局的利润三百二十五万九千元都被
管局占用,主要是近几年在局直新建商业大楼和冷冻库。包括内部安装和设备购置,投资近二
百万元。
商业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扩大商品购销。在通常情况下,买卖做得越大、越活,经济效益就会越高,多年来的
经验证明,商业部门必须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场经济规律,根据需要和可能,尽可能做到多
购多销,除在经济区内采购和推销外,走出省外采购和推销占30%。以上的货源或产品,
二是减少流转环节,加快资金周转,降低流通费用。1983年,九个批发站实现的情况进销
差率是6.3,费用率是3.9%,利润率1.64%、资金周转率3.12次,平均劳动效率为十四万一千元。
而近几年由于经营的商品有的更新换代,不断削价处理,1983年仅实现利润四万四千元,食品
站因供应局直猪肉,1983年亏损十六万五千元,烟酒站由于经营管理不好,由1980年盈利十二
万一千元,而降到1983年仅达到平衡。1983年二十一个零售企业进销差率是11.6%,费用率是
6.7%,利润率是1.12%,资金周转率为4.3次,劳动效率三万一千三百元,在十个相等情况的农
场商店比较,费用率有五个商店是7%,而大西江商店则是5.5%;利润率红五月商店是0.7%,还
有四个商店亏损,而大西江商店则是3.14%。超过了省财贸系统的先进指标。
三是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承包形式主要有
三种。第一种是大包干责任制,主要是对菜队、工副业班组,饮食服务业、收购部门、分销店。
方法是定额上缴定额补贴,多盈归已,少收不补,平时予借生活费,年终一次结清。第二种是
专业承包,联利计奖责任制。主要对批发站。零售商店、方法是“五定一包”。(定销售额、定
费用率、定资金周转次数,定劳动率、定经营品种,利润包干)工资浮动,超利分成,完不成受
罚。第三种是费用包干责任制。主要是对公司机关,卫生所、院校等。方法是定资金、定费用、
浮动工资、节约有奖,超支扣罚。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提高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1985年总收
入五百三十五万五千元,盈利九万二千元,劳动效率降低幅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