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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征兵与拥军优属

第四节 征兵与拥军优属



场武装部成立之前,征兵工作由人事科负责,武装部成立之后,征兵工作由武装部负责。
按照县人民武装部下达的应征指标,进行宣传教育、报名体检、政审和选定,然后场、局召开
欢送大会,新兵入伍。征兵情况如下表:



(1972年征兵326名包括甘南、嫩江、克山、达下达数)

拥军优属工作,主要集中在“八一”建军节、春节进行,由各单位负责召开复员转业军人、
残废军人、军烈属座谈会。春节时则由有关部门组织慰问组,领导参加对军烈属上门慰问,赠
送纪念品。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则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