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三反”、“五反”运动
第二节 “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共产党内和国家机关于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
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
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指示精神,鹤山八一五农场在
东北人民政府工作组的指导下,用了一个多月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三反”运动。
在“三反”运动中”采取了放手发动群众的方法,进行了思想教育,坦白检举,开展斗争。
1月30日召开了全场职工大会,进行动员;2月6日召开民主大会,场长检查,2月7日重点人三人
自己坦白,当场揭发别人,由于坦白彻底,当场宣布免予处分,有三人因拒不坦白交待,撤职
和停职反省,当时的口号是“集中一切火力,向贪污、盗窃、官僚主义开火!”运动中揭发出
贪污犯二十七人,区别情况给以处理。
伊拉哈荣军农场因实行供给制,没有深入开展运动,连同“五反”内容一起,进行了宣传
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