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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

第七节 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



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了(1978)55号文件。根据这一文件指示精神,管理局党委成立了摘掉
右派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根据1957年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本着
“实事求是,有错必改”的原则,对这些人进行了复查核实,经复查对原划为右派、中右、反
党反社会主义分子178人,全属于错划,给予全部改正,恢复了政治名誉。同时对失去公职的同
志恢复了公职,进行了妥善安置,对已死亡的人员补发了丧葬费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