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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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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农场志》是海伦农场之全书,亦是黑龙江省农垦志的基础组成部分。在史实记述上
力求详尽,以达到资治、教化、存史之功能。
  一、本志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指导,以“尊重史实,秉笔直书”为原则,以《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
相统一。
  二、全志设12篇48章183节。以概述简介农场之全貌,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业志为纬,
横排竖写。排列顺序为先自然后社会。在社会中先经济后政治、文教卫生、人物、社会等。
  三、取事范围,上限始于筹建时期的1954年,下限至1985年。为溯本求源,在有些章节上
上限适当上溯。
  四、为突出农场特点,在建场初期的13年系劳改农场,对劳改事业单独设《劳改事业篇》。
  五、为反映农场在建设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用以事系人方法记述,不在人物
篇中单列。
  六、对历次政治运动虽单列一章,但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不作过细的记述。
  七、本志所列图均根据各专业志内容需要设在其中,以达到图文并茂,体例完备。
  八、本志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在人物称谓上直书其名;在史实上只述不论,寓褒贬于
事实记述之中。
  九、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本场档案室及县、地区档案馆,以及采访口碑材料。图表数据以
《海伦农场经济资料汇编》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