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
1955年
2月18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劳字第18号命令:将北安拖拉机站与海伦监狱建制撤销,合
并组建海伦农场。
同时 在场界西部的海伦县第三国营农场(设在刘胡路屯)和县委农场(设在三间房屯)划归
海伦农场。
2月10日 从海伦县运输公司调来大车工人15名,同时调来马车15台,役马60匹,编人大
车队抢运物资。
2月末 北安拖拉机站汽车队,队长关连成带领18台汽车,从北安装载拖拉机、农机具及
各种物资设备来海伦。负责北安拖拉机站的搬迁运输任务,到5月份全部完成。
3月5日 由机务队长和老垦荒队员组成的踏察小组,到十三井子,按计划对开荒点逐块进
行了详细踏察,确定了各开荒队的作业区、宿营地;油罐安放位置,查清了各地号障碍物,绘
制了《海伦农场开荒平面图》。并派人搭帐篷、砌锅灶及接收机车、农机具及各种物资,做开
荒前准备。
3月10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公政字第536号令:任命李德林为海伦农场场长,董贵和、范万
昌、王青山(兼管政治工作)为副场长。
3月20日 李德林、董贵和、范万昌,王青山率有关干部到海伦监狱,与监狱长张玉春、
副监狱长范洪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4月1日 在海伦县剧院召开全场干部、职工大会,场长李德林在会上宣布:海伦农场正式
成立。同时公布了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要求全场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以高质量、快
速度完成建场开荒任务。做到当年开荒当年为国家生产粮食。
4月10日 基建大队长谷世民、副大队长张绍武、教导员龚正华、工程师李汝胜、技术员
赵天明及管教、管理、施工等干部65名,率领7个中队,673名犯人进场。大队部由海伦县迁往
十三井子。经过短时间筹备,月末各施工队进入各施工点。
4月10日 由广东省调来干部10名,同时调来犯人600名。
4月20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劳基字第67号令:《关于1955年新建场场址选定的通知》,
“批准海伦农场建总场一处、分场一处、作业站一处。该场位于海伦县东北48公里,距海北车
站东30公里,在十三井子、五、八井子地区。共测土地16 000垧,可开荒地6000垧。东西长18
公里,南北宽8公里的矩型地形。 1955年计划开荒6000垧”。
4 月2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劳字第49号文件批准海伦农场启用新印章。规定内容名称“黑
龙江省第八劳动改造管教队”。对外名称“地方国营海伦农场”。
5月1日 开荒大军在场长李德林、政委董贵和的率领下,由海伦县出发,进人海伦农场,
四个开荒队分别到指定开荒区开始开荒。
5月10日 成立海伦农场工会委员会,代主席李长山,干事康儒臣。
6月1日 十三井子场部砖木结构办公室竣工,机关科室迁入办公。同时完成土木结构家属
住房两幢,干部宿舍、食堂、招待所各一幢。
7月5日 海伦县政府正式批准烧荒。由范万昌副场长任总指挥,由干部带领犯人在早已打
好防火线的草原按计划开始烧荒。早在4月即报县烧荒计划,迟至今日才批准,而青草已长高
达30公分,枯草大部倒伏,加之不断降雨,烧荒难度很大,直到9月5日才结束。烧荒质量差、
进度慢,严重影响开荒进度。
7月10日 五、八井子(一分场)土木结构建筑任务竣工投入使用。
9月20日 十三井子西部,直属第一作业站房建任务竣工交付使用。
10月31日 先后完成了直属第二作业站、陈家店分场及两个中队的房屋建筑任务。
11月7日 40公里的海十公路(海北车站至十三井子)及桥梁,涵洞建筑工程竣工通车。完
成土方量16.36万立方米。
12月25日 十三井子至海伦县四行屯的电话线路架设工程竣工。
12月末,迁来农场职工家属71户,3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