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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场区演变

第四节 场区演变



  建场初期的1955—1957年,场界四至:东至通肯河林场,南部在扎音河南有个分场,三个
生产队(陈家店、九里九、董家),西与海伦县双录乡接壤,北至通肯河。场区总面积为529.32
平方公里。
  1958年3月,正值人民公社化,农场下放归属海伦县领导,将双录公社的回民屯、护林公
社的孙广林、刘玉珠、大荒地、叶家、新发屯、头道山子、二道山子、董家、侯家、四道岗10
个自然屯和海伦县第一农场(即现红光农场)并入农场,场区总面积641.85平方公里。
  在场区内尚存在土地使用权的争议。海伦农场场界和土地使用权是经省县两级政府批准的,
但仍有二万多亩土地被外单位长期占用至今未能归还。
  一、海伦县政府批准借给中国人民解放军307l部队耕地1508亩(双方订有协议书,属借用)。
至今已22年尚未归还给农场。
  二、1972年2月25日,绥化地革委把海伦农场地处场区中心的第四分场划出,改为地区种
马场,至今已14年尚未归还。
  由于场区内有外单位占用农场土地,造成一是国家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二是造成
场区中间插花,影响农场土地开发利用和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