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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育新林场

第五节 育新林场


  
  建于1975年,当时是林管站第一营林所,1978年改为林业队,1980年定名育新林场。位于
场区东部边界,距场部19公里。东至县辖通肯河林场,越红光农场四队,南至扎音河北岸,西
接九队、越十一队、十二队,西北至扎音河,北达七队边界至通肯河南岸。总跨越面积96.5平
方公里,占地面积41.06平方公里。是总场直属独立核算单位,主要任务是营林、抚育。现有
职工102人,拥有东方红—75拖拉机1台,捷克—65轮式拖拉机1台,农机具配75马车柴油发电
机一组。现有林地25 023亩。其中自然林10 590亩,人工林14 353亩。林木蓄积量92 540立方
米。建场10年来,进行荒山造林3 191亩,林冠下造林11 162亩。造林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林
冠下和迹地更新采用窄缝法。因林冠下地多年沉积而形成一层20厘米腐殖质,土壤疏松肥沃,
树苗栽培后扶正、培土、打穴、打带、除草后,一般成活率在90%以上;二是栽植3年以上生
大苗采用明穴法坐水栽培。在营育上主要是做好清林工作。一是清除防障碍幼树生长的野生乔
冠木和霸王树;二是清除不良的小王倍树苗和病害树苗,使林内幼树树径大小均匀,距离相同,
分布合理,疏密一致。以保证幼树获得充分养分和光照,加速生长。
  采伐。坚持合理采伐,以提高抚育间伐质量,促进林木速生丰产。遵照黑龙江省《抚育间
伐规程》,结合林地调查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抚育间伐设计。采取措施主要是:第一,对10
年以上树龄调整郁闭度进行透光伐;第二,清除冷生林,加速林分改造,改造林进行除伐;第
三,对树龄15年以上的人工林坚持抚育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为改善林木生长环境适时间伐、
疏伐、生长伐;第四,采伐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打好两个基础:一是采伐为造林打好基础;
二是清林地为春天造林打好基础。于1979年冬进行首次采伐,采伐圆木996立方米。1980年,
抚育伐面积1 600.5亩,采伐株数33 370株,圆木898.5立方米,小杆8 065根,炭材 237.2立
方米,树头340车,当年收入62 834.9元。截止1983年共采伐圆木3 606立方米。建场11年,
自1981年连续3年盈利,连续5年荣获地、县护林防火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