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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林政管理与护林防火

第七节 林政管理与护林防火


  
建场初期林政与森防工作自上而下重视,滥砍乱伐现象屡出,毁林行为十分严重。1977年
3 月14日,海伦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在海伦农场以东地区约七百多平方公里范围成立护林
防火联防区指挥部。总指挥由海伦农场副场长单清林担任,副总指挥9 名,有农场4 名,友邻
单位通肯河林场、场区种马场、海伦县种马场。81769 部队农3 ′81034 部队农场领导组成的
指挥部。同时明确责任,宣布有关林政管理和护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此,农场总结了
过去的经验教训,开始重视林政和森防工作,立即由总场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通知》。其要点是:第一,广泛深入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第二,制定切实
可行的规章制度,做到组织落实,制度上墙;第三,备齐防火工具,设专人负责管理;第四,
明确责任区的划分、建立检查、巡视制度;第五,场区建立3 处护林防火检查站,设专人对过
往车辆、行人严格检查;第六,建立奖罚制度,坚持对护林防火有功者奖,违犯或毁林者严罚。
当年全场建立了护林防火组织31个,领导成员155 名,基干扑火队630 人,规章制度27条,防
火禁旗42面,购置各种防火工具890 件,在各沿边地区(接近森林)用人工打草后,用拖拉机
深翻、打出防火线28公里。从此,林管和森防工作走向正轨,在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同
时把护林防火和林政管理列入主要内容。
  1982年1月15日,为加强林政管理,保护林木资源,总场发出了《关于认真执行林木保护
条例的通知》。条例是根据国家《森林法》和总局《林木保护条例》,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
的,并印发到各基层单位,要求各单位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同时,
指定公安局、计财科、林业站监督执行。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制度严格,把此项工作形成正常
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对违犯者严罚,收到显著效果。几年来煞住了滥砍乱伐风,突出
的近10年破除了每年春节各家砍伐树木竖灯笼杆,除夕之夜悬挂红灯的习俗。
经过多年的林政森防工作,总结出了:“三舍得”(舍得人力、舍得物资、舍得时间)、
“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扑火队、统一行动、统一制度、统一检查评比)、“五不出片”
(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小火扑救不出片)的护林防火联防经验。 1977 —1979年连续3
年被评为绥化地区护林防火先进单位,198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护林防火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