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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包定奖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包定奖


    
  1965年,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实行“三包、四定、一奖”制度。即以生产大组为
单位,包作业定额、包作业质量、包工资总额;定耕地面积、定人员、定农具、定作物;超额
奖励。采取打乱原工资级别,以32元为基数,评定劳动等级,每日根据包、定要求实行每日作
业结束后评工计分,日记月累,根据全组工分总数与全大组工资总额求出分值,计算工资。这
样工资低劳动好的多得,工资级别高完不成定额的反而收入低于低工资的。只实行一年,社教
运动开始,被社教队取缔,以后仍实行月薪日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