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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纪律检查

第三节 纪律检查


  
  一、机构沿革
  1956年7月,中共海伦农场第一任监委书记为董贵和,1959年房明居任中共海伦农场监察
委员会书记。1962年以后监委书记由场党委副书记全德福兼任、王国卿任副书记。1966年“文
化大革命”开始,党内监察工作被迫停止。
  1979年10月6日农场召开第九届党代会,在九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场纪律检查委
员会,党委书记王承先兼任纪委书记、高广义任副书记。
  1983年海伦农场第十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姚宝仕为中共海伦农场纪律委员会书记、高
广义任副书记。
  1984年8月海伦农场划归劳改局、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合并为政治处,高广义任政治处
主任,直至1985年末。
  二、监察工作
  1956年监委组建后,当时的工作重点是反对党内的右倾保守思想,清理混入党内的坏分子,
对少数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保证了党组织的纯洁性,维护了党
的团结和统一。
  1959年后的监察工作主要是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同违反党的方针政策、违法乱纪、官僚
主义、腐化堕落、贪污盗窃、消极怠工等不良倾向的斗争。这期间经监察委员会查处的党员有
原一分场一名副场长,因一贯通奸、诱奸妇女、被开除党籍。原二分场一管教中队长一贯流氓
成性、教唆其妻与刑满就业人员通奸,而自己则与刑满留场就业人员搞通奸,破坏党的劳改政
策,并触犯刑律,被开除党籍,并判徒刑。还有13名党员,因严重右倾,受到党纪处分,有6
名党员不愿走合作化道路,也受到党纪处分。
  1962年以后党的监察工作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进行了查处工作。
当时受到处分的有原场部办公室一名主任。因生活腐化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职处分。原一分
场副场长因腐化堕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干部队伍的处分,原房建队教导员因生活腐化受到
开除党籍处分。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966年监察工作停止。
  三、纪律检查工作
  1979年10月6日,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党代会选举产生。对全场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
教育,对同级党委实行检查监督,还狠煞了党内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这期间复查纠正了“反
右’’以来的冤假错案30件,其中涉及党员干部的 21件,涉及工人的9件。属于“反右”错案
8件,“社教”结论错案3件,“文化大革命”冤案17件,其它2件。
  1982年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的走私贩私和加强政法工作中,在查办的经济案件中涉及党员
1人,经立案检查、收缴赃款8 182.65元,并给这名党员党纪处分。
  纪委根据中央下发在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工作中,采取办学习班的方法,
对全场党员分批分期进行轮训,要求每个党员对照《准则》找差距。
  第七生产队所有在食堂就餐的党员干部主动补交欠食堂的粮钱票。共补交拖欠的就餐费145.30
元,粮票173斤。八队党支部通过学习《准则》,重新强调了党的纪律,制定了党员干部的七不准。
  1983年4月30日,场党委下发了(83)9号文件《海伦农场1983年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规划》。
从这一年开始到1985年,纪委工作的重点就是抓端正党风工作,各基层单位党支部按照场党委
规划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每年都制定出本单位的端正党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