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改造成果

第四节 改造成果


  
  1955—1962年的8年中,先后收押各类罪犯4928名,通过改造教育,刑满释放的3559名,
占罪犯总数的72.22%;在改造中不认罪服法,进行反改造再犯罪活动,依法惩办的74名。其
中:执行枪决的4名,重新判刑和加刑的70名,其余在1962年改为就业农工场后全部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