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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九篇 政法武装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海伦农场建场初期,场内的治安保卫、安全防火工作由办公室负责。1958年3月28日经海
伦县公安局批准,成立海伦县公安局海伦农场派出所,行政、业务受海伦农场乡和海伦县公安
局双重领导,场内的治安保卫、安全防火、户籍等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1960年7月28日,经海伦县公安局批准,海伦农场乡派出所撤消,组建海伦县公安局、海
伦农场公安分局。
  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冲击,海伦农场公安分局撤消,改称军管组领导下的保卫组。
  1969年海伦农场公安分局恢复,行政、业务受海伦农场和海伦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1980年,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绥化农垦公安局,海伦农场公安分局脱离海伦县公安局
的领导,改由绥化农垦公安局领导,名称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公安海伦农场分局。
  1984年秋,海伦农场划归司法厅劳改局领导,海伦农场公安分局复归海伦县公安局领导,
直到1985年末,海伦农场又划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绥化农场管理局领导,海伦农场公安分
局又划归绥化农垦公安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