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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治安保卫

第五节 治安保卫


   
  一、治保会
  “文化大革命”前各生产队和工副业单位都成立了治保组织——治保会,治保会受基层单
位领导,主要任务是协助单位领导搞好安全防火、防盗,解决一些民事纠纷、监督刑满留场就
业人员进行社会改造,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解决家庭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治保组织瘫痪,工作停止。
  1969年,海伦农场公安分局恢复后,各基层单位的治保组织也得以恢复。各基层单位党支
部指定一名支委担任治保会主任,其它成员是职工群众中能主持公道、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的职工或家属。
  1980年公安分局改由绥化农垦公安局领导后,对治保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场共有治保
会25个,治保会成员125人。1985年末治保会达到28个,治保会成员150人。治保会建立对稳定
基层单位乃至农场的社会治安秩序、检查督促安全防火工作,协助生产队搞好护秋保收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安全防范
  1980年以前,海伦农场在安全防范上还有一定漏洞,主要是基层单位的三库一店(金库、
油库、仓库、商店)的安全防范设备不够完善。绥化农垦公安局组建后,通过检查,强调海伦
农场各基层单位的三库一店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并且提出了具体要求。海伦农场按照绥化农
垦公安局的要求,基层单位的30个金库都加了铁制防护罩,并且用钢筋水泥固定。14个油库增
加防盗锁。队办小卖店窗户上铁护栏,门换上铁门。各单位配备了责任心强的夜班更夫,加强
对要害部位的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