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嫁
第二节 婚嫁
50年代和60年代农场婚嫁很简朴,大部分是由工会、团委组织主持,赶在节假日,在会议
室准备些糖块、葵花籽,职工群众欢聚一堂,有说有笑,喝茶水吃喜糖,婚礼开始后由工会主
席或团委书记作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举行简单仪式,还有的表演几个小节目,或由新郎、
新娘介绍恋爱经过,随即散会。同志之间馈赠都以实物为主,集体购买暖瓶、脸盆、线毯、被
面等实用品,每人摊1—2元,最多不超过5元钱,基本没有大操大办大摆宴席的。70年代稍有
铺张,但不太严重,而80年代开始由于职工收入提高,居住条件有所改善,部分经济条件好者,
受社会风气影响,追求高档家俱,大操大办、大摆宴席。送礼基本很少有实物,大部现金,
并逐渐升级,场党委一再进行教育,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婚事,团委曾几次组织集体婚
礼,但大操大办之风屡禁不止。现有部分青年响应简办婚事号召,从简办婚事,办完结婚登记
手续后,新婚夫妇外出到城市购置新婚所需衣物,名曰旅行结婚,用此种方式代替婚礼仪式,
为其他青年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