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子”的由来
附录
一、“井子”与主要村屯史略
“井子”的由来
据史料记载:满清王朝在黑龙江省放荒开垦之时,为杜绝“下层庶民”对荒原掠择采占之
弊,以给上层统治者创造任意挑选霸占之便,更为对“庶民”加强统治之效,则循“井田”之
法,袭“保甲”之制,以维护其腐朽政权和财权。
光绪二十年(1894),清朝廷准黑龙江出放通肯荒段,除效仿古之“井田”之法外,又增添
了新花招。其方法是:按荒原逐段行绳,测出结果,以长、宽各六华里之正方形为“井”,每
井进分九区,每区划分为四个方,每方纵横360弓,合毛荒 25垧。根据上述积计算方法,每井
为36平方华里,合毛荒900垧,每区为100垧。
划井方法:对任何荒段皆自起而向北划,由本段之南界划出一井至界址后,接连往北划,
划至本段最北界,作为一牌,有计算这段有多少井,然后以牌编字,以井编号;按大片荒原为
一字者,则由西向东数行,每行自南向北列井。边划井,边绘图,按图登记造册,用抽签方法
按井、区、方分三个签筒,按所抽之签写票,拿票付款领荒。
海伦县段按牌编字,以井排号的状况是:海伦县城位于乾字二行余荒和三行余荒;同心乡
附近为乾字头行,向东至克音河岸,北接扎音河,南达绥化、望奎界统为乾字,共为八行三十
六井,此外,沿有夹流、河套、余荒等。……扎音河北岸至通肯河南岸自东而西为红旗一至十
六井(海伦农场场区为红旗三至三十六井)。
设屯方法是:按每井划九区,36平方华里,合900垧地,除将每井周围32方荒田,合800垧,
分给领户全行垦种外,在中心留四方地为100垧,皆作为垦户安屯建房之所。拨给房基地的
数目则以领荒多少而定,满清规定是领取一方者可得中心区宅地五垧,以此标准按领荒数目增
减。中心区土地共有100垧,按一方地拨宅地2.5垧计算,共拨出80垧,尚有余田20垧作为修义
字、办义仓之基地。此基地归“井长”经营,可自种,可出租,收益储存待用。但这是纸上谈
兵的官样文章,实质是义举不成,转滋流弊,是以善为名,中饱私囊,结果都被“保正”、“
井长”、“甲长”所贪污。
清朝政府按井田放荒,形成井田村落,实行保甲制度,对民统治。规定每井为一屯,每屯
32户(有多有少不等)编为三牌,每牌10户或ll户,指派牌长1人“专管稽查垦户勤惰,巡夜揖
捕案事”。每户出一丁,由“井长”带领,“甲长”训练,是“有事则聚而为练,无事则散而
为农”,名为“保卫团”。牌、井、甲地方事务均归“保正”管理。这就是“井子”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