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经营抚育采伐 一、森林经营
2000年,农场有林地面积1965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60411立方米。其中:生态经营区面积
495公顷,活立木蓄积41560公顷;集约经营区面积1122公顷,活立木蓄积量95391立方米;常
规经营区面积240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3460立方米,年林木净生长量4680立方米。标准年采伐
量:抚育伐面积614公顷,出材605立方米,更新采伐面积72公顷,出材475立方米。轮伐期为40
年。回归年综合数为5年,间隔期为5年,采取保护造林,封山育林,抚育相结合的措施,把管
护经营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长期稳定
的森林生态体系。开发现有林副产品资源,使资源达到永续利用,逐年抚育的林木质量越来越
高,充分收获森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抚育采伐
每年按照总局林业局下达的抚育采伐指标,结合农场实际,农场组织森林调查队进行外业
三类调查设计,准确测算,现场审核采伐设计。采伐设计上报分局、总局林业局批准后,发给
林木采伐许可证。然后按采伐设计施工。抚育采伐作业时先要全林挂号,按挂号木进行采伐,
技术员现场跟班作业,防止不合理采伐,做到当天采伐,当天清量,不留木材,采伐结束将林
内剩余物清理干净,及时进行抚育采伐验收,现场检查采伐作业质量,做到拔交清楚,采完一
块拨交一块,界线清楚,实际出材与设计出材误差小于1%~2%。伐根高度3 厘米以下,严
守采伐限度,不准超过批准限度,造林标准出优材,通过检尺,野账核对,出材准确,全面完
成采伐作业后,要经分局林业局、总局林业局的采伐验收和技术指导。
农场森林采伐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2-6
续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