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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森林防火

第七节 森林防火


农场防火联防区包括农场全境和绥化地区种畜场,海伦市通肯河林场。

防火联防区的组织机构是海伦防火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农场主管防火工作的副场长出任,
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到来之前例会研究防火工作,制定防火制度、措施、协调各单位的防火责
任。

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
极消灭”的方针,强化组织机构,组建精干的扑火队伍,落实防火责任,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加强基础建设,防打结合,搞好训练,提高素质,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工作目标:联防区无森林火灾,无人身伤亡事故。具体指标是通肯河林场、育新林场无森
林火警,绥化地区种畜场、农场各生产队无荒火,林地、草塘沟无火情,林区无火险隐患。

每年从3 月15日到6 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 月15日到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
从4 月1 日到5 月1 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戒严期,10月1 日至10月30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戒严期。

联防区要求各单位狠抓领导责任制,健全防火组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防火工作负全
责,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出人、出钱、出物”,要配齐配强专业防火人员,加强望、值班、
值宿工作,严格交接班制度,严格记录制度,使森防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农场组建
了700 人的扑火队伍,并有健全的组织,平时做好必要的训练,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
之能胜。各检查站防火期内严把入山关,做到三不放过(无入山证不放过,无防火抵押金不放
过,无防火责任书不放过)。入山搞生产的人员要有组织,有专人负责,有防火责任书,划定
活动区域,进入防火期,对野外烧荒、烧秸秆、烧防火线等生产用火,必须经防区和海伦市防
火指挥部批准,按照“六烧、六不烧”的规定进行(不经批准不烧、领导不在场不烧、没通知
友邻单位不烧、没烧好防火线不烧、灭火队伍不在场不烧、五级风以上天气不烧)。

戒严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迷信用火,各单位组建搜山小分队,深入辖区反复搜
山,长期清理无证入山的闲杂人员,消除火险隐患。农场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火,宣传
《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令、法规、大造舆论声势,增强了群众的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