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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营状况

第二节 经营状况




1986年以后,商店实行柜组承包,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了职工的职
极性。一改柜组报计划集中采购的办法,为柜组派人亲自采购,商品对路,货不积压,经营有
利,商店年销售额在150 ~200 万元之间,是商店在发展商品经济阶段的辉煌时期。

农场商店在场部中心地区,有店面600 平方米,仓库200 平方米,有东风140 汽车1 台,
下属有收购站,八、二、五队门市部,一、七、九队代销点和副食品经销门市部,商品门类齐
全,是一个综合性的商店,20世纪80年代,在绥化管局是首屈一指的商店。

1988年,绥化管局在嘉荫农场举办商业大比武,农场商店派谢丽华带队,率领王芝、许彩
玲、李秀芹参加比赛,荣获总分第一名。

在这一时期,在国家发展商品经济方针指引下,农场个体经济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尤其
是个体服务业发展的更好,对国营商店形成了围城之势,个体商业,船小调头快,进货快,周
转快,价位低,服务好,国营商店包袱大,费用高,进货多,周转慢,与个体相比,劣势突显
出来。

1993年,农场党委在充分学习了上级有关商业改革的政策和全面剖析商店的经营状况后果
断决定:将商店做一次性解体处理,大部分职工下岗,自谋生路,留部分职工处理剩余商品,
将商店柜台对外招租,发展个体经济。这是农场在改革之中解体最早,下岗人员最多的一个单
位。事实证明,这项决定是及时和正确的。

1994年1 月1 日,农场商店正式对外出租,每节柜台每月130 元,原商店职工祁庆和、王
芝、郝永清、李秀芹、孟庆霞、曾宪友承租了柜台,个体户白玉芝、张月秋等也承租了柜台。
处理剩余商品的柜台由谢丽英、王芝、韩艳菊、刘连梅、王丽平经营,经理国兴,会计谢丽华,
仍留守商店,到1995年国兴退休,由谢丽华兼任主任,继续管理商店,谢丽英负责处理剩余商
品。

1996年7 月,农场将商店东部300 平方米的铺面卖给农行办事处,可出租的部分剩下了一
半,到2000年9 月30日,又将剩余部分改成了再就业中心,至此商店彻底解体。

1994年,商店有剩余商品价格40余万元,经3 年甩卖,到1997年还剩下价值44283 元的商
品,有9大类,649个品种,后进行了削价处理。1999年末,商店剩余铺面改建再就业中心,负
责人谢丽华调走时,还有大约1 万元左右的剩余商品,全部转给粮贸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