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体商业
第三节 个体商业
“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歪理,一度使人谈
“私”色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种心理障碍被消除,人们以有利于综合国力、有利
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标准认识事物,思想的解放,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解放
和经济发展。
1980年以前,农场的服务业都是国营,集中在服务楼内,有理发、被服、修表、修鞋等。
从1980年开始,这些行业实行个人承包,这是个体经济的开始。当时孙之海和陈景祥开了理发
店,杨义开了服装店、缝纫工有王丽华,李宗奇开了修表店、朱德祥开了修鞋店,张星礼开了
饭店,鸡西回族青年开了回民饭店,接着韩再义兄弟也开了回民饭店,陈录、朱玉坤、高友开
了食杂店、梁士端开了照相馆,这是第一批闯市场的勇士。1983年以后,以饭店、食杂店为主
形成了个体商业群,集中在交通科东部和中央大街的两旁,到90年代行业和门类多了起来,修
理业等开始出现。1996年,周秀英晶水浴池开业,郑士忠配件商店应市。随着国营粮店解体,
1997年,郭光伟办起了个体粮店。
1987年,农场面对蓬勃的个体经济发展形势,下发了[1987]13号文件《关于加强个体经
营的若干规定》,加强了商业管理:
1 、关于从业人员办理营业手续的问题:凡农场待业青年、家属、退休工人、停薪留职人
员,外地在农场有临时户口的从业人员,均可向工商科提出书面申请,交原单位意见、本人照
片、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符合条件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无照经营处于50~100 元罚款,
并勒令停业,从事旅店、刻字、寄卖和废品收购业的,在取得营业执照10日内应向场公安分局
备案,从事机动车运输的,应具备车牌号,驾驶执照、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从事客运的还应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2 、行业划分及缴纳管理费标准:(1)手工业:包括黑白铁加工、木器加工、皮革加工、豆
制品加工、食品加工、制豆油、饲料加工,每月缴纳工商费9元,做冰棍、被服、刻字、制镜每
月8元,制清凉饮料每月30元,制酒、制鞋底、制粉条每月50元。(2)建筑业:每生产月份缴纳
工商费、房屋建筑80元,房屋维修40元。(3)商业:每月缴纳工商费、饭店15元,小吃部、熏烤
制品10 元。(4)服务业:理烫发、照相每月缴纳工商费6元。(5)修理业:每月缴纳工商费、综
合修理、喷漆、电瓶充电、板金、拖拉机、汽车20元,修鞋、修自行车、修表、修电话6元。
(6)其它行业:每月缴纳工商费,药店、兽医所10元,诊所、口腔矫正所6元。
3 、关于停业及缴纳工商管理费的时间和方法:个体业户停业必须于当月5 日前将停业报
告和营业执照正副本送工商科预留,一般不准停业,特殊情况可停业1 ~3 个月。自行停业的
按经营对待,照常缴纳管理费,超过6 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经营业户必须于每月5 日前
将工商管理费送交工商科,过期一天加收0.5 元滞纳金,拒不交者,罚款20~50元或吊销营业
执照,不在场部地区的个体业户的工商费由各单位代收或代扣,代收管理费为代收总额的4%。
1988年,工商科上划为管局直属单位后,农场就不再对个体工商业户予以直接管理。
2000年末,农场共有食杂店30家,商店5 家,文化用品商店2 家,饭店11家,粮油店4 家,
蔬菜店2 家,食品加工店1 家,熟食店1 家,服装加工1 家,肉铺4 家,妇儿商店1 家,旅店
3 家,修理部6 家,配件商店4 家,台球室1 家,游戏厅1 家,网吧2 家,理发2 家,浴池1
家,修鞋2 家,修锁1 家,充煤气3 家,家具店1 家,家电修理3 家,五金建材3 家,废品收
购3 家,客运4 家,移动通讯服务1 家,联通服务1 家,收鲜奶1 家,农药2 家,兽药2 家,
什绵瓦1 家,供煤1 家,供热1 家。
为搞活流通,提供商机,繁荣市场,方便群众,1993年10月1 日农场开始设立农贸大集。
每月逢1 日设集,每月3 个集日,农场开运动会,逢年过节增加集日,临时通知。每逢集日,
场部、各生产队、周边地区的商贾聚集场部,带来了品种齐全、价格低廉的商品,购销两旺。
为使大集持续发展,农场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商家,主要有允许各种车辆来去自由,为商
家提供交易场所,设专人集中清理卫生,按最低标准收取工商管理费(按交易量收取2 元、3
元、5 元),集市由工商所管理,公安分局协助,交易、交通、治安、秩序始终很好,规模不
断扩大,附近农村的集市一上午就结束,农场的集市是一整天交易不断。
集市的规模是农场经济的晴雨表,集市人少,不是农忙就是群众手里没钱。1998年,粮价
低,粮食卖不出去,职工群众手里没钱,集市较正常时的规模小一半,商家们说,看的多,买
的少,而丰年集市热闹非凡。
九队设过每月逢4的集日,终因交易量小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