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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路政管理

第四节 路政管理




车辆年检有两种情况:市政所发牌照,由市政交通部门检查,农垦交通部门所发牌照由农
垦交通部门检查。被检车辆属于农垦牌照的主要以目测和触摸为主,确定车辆达到二级保养以
上水平,不合格的由车主自行维修,直至合格。

  规费征缴

  养路费:货车140元/标吨.月,拖拉机每20马力折1标吨,客车每10座折1标吨。

  摩托车2轮每月10元,倒三轮每月12元,后三轮140元/标吨.月。

  管理费:货车12元/标吨月,客车1.5元/座.月。

  客票附加费:10元/座.月。

  自养公路基金:汽车、拖拉机15元/马力.年。

  规费应按时主动上缴,偷拉私运要罚款、扣车。

运营车辆必须达到二级保养以上水平,二级保养时间限制:货车每4个月1次,客车每运行
1500公里1次,轮式车按机务规定,二保费用自负。

1994年以前,油料统一供应,供油标准每百公里吉普车20公升,25座以下客车25公升,25
座以上客车40公升,4~5 标吨大货车35公升,1.5~2 标吨小货20公升,不交规费和违章车辆
停止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