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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运输管理

第五节 运输管理



一、运费结算

1994年以前,农场货运统一管理,不许垄断车辆和货源。统一运费结算,此项规定是黑交
[1986]172 号文件“凡参加公路营运性运输的车辆发生运费收入或以货代费的,一律用交通
厅印制的货物运输、运费结算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它票据代替,否则财
务不核销,银行不转账或划拨”所规定,因此农场运费结算用统一票据由交通科办理结算收取
手续费,按营业额,企业收1%,个体收3%。

1994年以后,农场车辆基本为个体所有,统一结算的政策依旧,但实际上已失控。

二、客运服务

1986年,农场汽车客运由汽车队经营。海北火车站是农场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由一台52
座的黄海大客车承运,每天早5 时在场部发车,晚7 时50分返回,一天一次,同时担负到海北
镇邮局取送邮件的任务。1987~1988年,该车、该营运线路由汽车队司机包洪恩个人承包,1988
年该车卖掉。

1988年以后,农场个体小客车增多,出现抢运现象,客多车也多,客少车也少,甚至客少
无车现象。

1990年,为规范客运市场,农场对客运市场实施强制管理,将所有客车编号排班,定点、
定次发车,空跑也得出车,否则勒令停运,此规定一直坚持下来,方便了旅客。

从1987年开始,农场开辟了直通海伦市的客车线路,由车队司机郭振林首先承包该线路。

1989年,车队司机李秀学、孟庆祥合伙买一辆新龙江客车,又开通一条直通海伦市的线路,
以后车队司机王佐纯也开通一条直通海伦市的线路。

到2000年,农场已有直通海伦市的客运线路有8个班次。农场至哈市线路1条。通往海北的
客运汽车只剩下1台。

为方便旅客候车,农场设有客运站,1986~1996年客运站设在汽车队院内,1996年设在老
加油站院内,1999年随交通科搬至市场中心交通科院内。

2000年2 月,为加强农场汽车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农场出台了汽车旅客运输管理规定,对
客运站管理,客车营运管理、客票、规费收取管理、营运车辆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都做了
明确规定。

三、客车票价

1986年,农场通海北客车票价是0.7 元,到1990年涨至28元。当时通海伦客车票价是4 元,
1994年以后海伦客车票价涨至5 元,通海北客车在客运站买票是2.8 元,上车买票是5 元,以
后由于通海北客车减少,客票一直是5 元,通海伦客车(比海北远12公里),以此为比照,车
票涨至7 元,但旅客锐减以后就稳定在5 元,只有海伦客运站通农场的3 个班次客车票价仍然
是7 元,农场通哈市客车票价是40元,通绥化客车票价是20元。

以班次计算,乘小车到海伦是150元,到绥化是400元,到哈市是800元。乘大车到海伦是200
元,到绥化是600元,到哈市是1200元。场内小车每班次是120元,货车是以吨位计价。

  出租车,场部以内每次5元,到二队30元,到海北、建设农场、红光农场是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