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体系
在农场兴办家庭农场前,农场财务管理体系,是自下而上定期编报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
其它会计报表;自上而下核拨各项资金,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国营农场是独立核算单位,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对上实行预算缴拨款;对内统一经营,
统一安排,平衡各项资金;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辅导全场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
算;对外办理银行存款、贷款、采购物资、销售各类产品、结算货款。
生产队是农场的基层核算单位,主要是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组织班组和专业承包户经济核
算,核算产品成本,计算盈亏。生产队不在银行开户,不直接对外采购物资,不经上级批准,
不能自行出售产品和物资。
场办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是单独的核算单位,对农场实行定额上交利润或
自负盈亏,可以在银行建户,自行出售产品,组织内部经济核算,统一安排平衡内部资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从1990年起农场对基层单位逐渐放权,在完成总场下达的考核
指标后,基层单位在剩余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
1993年,农场按照上级要求兴办公司,农场成立了兴海实业总公司,各个生产队也都相继
成立公司,有部分单位在农业银行建立了账户,实际上成立的公司并没有开展业务。
1994年起,农场开始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农业单位成立的公司也处于解体状态。
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加剧,导致农场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单位经营状况每
况愈下,农场对这些单位先后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在财务上采取核定承包费、监管国
有资产等措施进行管理。后按照上级要求,对这些单位进行改制转卖。
二、财务包干
国营农垦企业财务包干制度是我国对国营农垦企业实行以自负盈亏和扩大财务自主权为主
要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解决国家与农垦企业分配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
为改善国营农垦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
家农垦总局决定改革“统收统支”的国营农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在1979~1985年期间实行财
务包干制度。包干办法的实施,对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起了积极作用,到1981年,
国营农垦企业全行业实现扭亏为盈。因此,国家在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和第八个五
年计划(1991 ~1995)期间,继续对国营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但具体内容有所改进。
“七五”计划时期做了如下改进:
1 、为促进企业进一步减少亏损,增加盈利,将原办法中各项包干指标“一年一定”改为
“一定五年”。
2 、针对执行过程中有的地区出现主管部门层层截留亏损补贴指标的现象,明确规定企业
上交财政利润或补贴指标,先由各级财政部门核定到同级主管部门,然后再由财政部门和主管
部门共同核定到各个企业。
3 、对个别自然条件差,亏损较多,原来实行“定额补贴”的企业,提前拨给一部分亏损
补贴,以“扭亏措施费”的方式,促其尽快扭亏。
4 、新时期的包干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处理企业过去超亏等财务遗留问题。
“八五”计划时期又做了以下改进:
1 、“八五”计划期间的包干指标分前两年、后三年两个阶段核定。前两年全国算总账,
国营农垦企业的包干亏损补贴指标维持1990年水平不变,但在地区和企业之间做必要和合理调
整;后三年,包干亏损补贴指标适当减少,有上交财政利润任务的企业,上交利润指标要有所
增加。
2 、对国营农牧场在企业利润分配项下,计算包干结余前提出一部分用于补充自有流动资
金。
3 、针对财政部门存在“以包代管”的问题,明确在农垦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财政
驻厂员制度。
对国营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是国营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也是国家扩大农垦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个重要内容。同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下的利润
包干相比,有以下特点:(1)是在全行业亏损情况下的包干;(2)是打破职工等级工资制情
况下的包干;(3)是以审批财务计划进行控制,而不以承包合同进行控制的包干。财务包干办
法的实施,较好地处理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增强了企业的经济责任,促使企业
内部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增强了国营农垦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
能力。
财务包干政策的实行给农场带来了新的变化,绥化管局下达给农场每年上缴包干利润指标
30万元。从1986年起,农场陆续制定了各方面考核奖励制度,对完成考核指标的单位实行奖励
措施,单位的经营好坏真正与职工收益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
农场对农业单位主要农作物小麦等单产、利润进行考核,对小麦单产前三名的单位予以重
奖;按单位实现利润一定比例提取职工奖励基金,分配给职工。由于政策落实到位,奖罚分明,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涌现了以六队为代表先进单位,每个职工每年工资在数千元左右,
这在当时职工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元的年代,具有极大的激励性。
小麦单产的考核,不能全面反映农业单位的经营成果,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加上监督措施
没有完全到位,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在考核几年后,农场停止了考核。
1994年税制改革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农口国有企业也要实行所得税制,但考
虑农业企业的特点,在1991年至1995年对农业企业实行所得税制后,上缴的所得税超过原上缴
包干利润基数部分由财政返还。1996年1 月1 日起改为实行所得税上缴办法。
三、执行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于1985
年1 月21日通过,1985年5 月1 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共6 章31条。这是新中
国的第一部会计法,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治的轨道。
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农场1993年1~6月按原会计制度核算,并进行决算,从7月1 日起
按新会计制度建账、核算、决算。
四、折旧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我国按照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对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作了相应
的规定,这些规定散见于有关规章制度中。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各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没有
统一的管理要求,难于对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实施统一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
1985年4 月2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并实施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为了配合
《折旧条例》的实施,财政部于1988年5 月19日制定发布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
实施细则》,对《折旧条例》的有关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折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
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规范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行为和固定资产折旧
资金的使用。
在计提折旧方面,农场按《折旧条例》规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针对国营农场农机专用设备具体情况,1987年11月30日(87)财农字第442 号财政部、农牧渔
业部“关于制定《国营农场农机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的通知”中规定,从1988年1 月1 日起
国营农场农机专用设备执行新的折旧年限。
国营农场农机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
(1988年)
表3-2
1993年7月,农场开始实行新的《农业企业财务制度》,制度对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做出了规定。
农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1993年)
表3-3
续表3-3
续表3-3
制度还对农业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机械(包括农业机械),仪器
仪表,运输工具,经济林木,产畜和幼畜,养殖池,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
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及1994年以后建设的公路、桥梁、
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等。季节性停用的设备应在使用的季节提足全年折
旧,计入使用期间的成本。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
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防
护林、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1993年以前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
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等,也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有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经财政部批准的技术进步快的企业,
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
备案。
五、家庭农场的管理
兴办家庭农场前,农场对生产队实行下达一定考核指标,各基层单位核算的体制。考核指
标主要有粮食单产、总产、费用、利润等。年初根据各单位不同情况,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计
划,制定奖罚制度,年末按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奖金或罚款。1984年9 月,农场总局制订了《关
于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国营农场内部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的原则,经济合同
的签订,承包指标的确定,利润、费用、税金的交纳,机械设备、房屋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转让
处理,承包收入的分配,以及如何减轻职工负担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兴办家庭农场后,对生产队主要采取考核土地发包、利费税收缴、清欠回收指标、生产队
经费执行情况。1994年实行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体制后,由于兴办家庭农场的职工资金缺乏,农
场对家庭农场采取先交纳少部分农机具转让款,其余部分逐年偿还,利费税则全部实行“下打
租”,农场物资科垫付给家庭农场化肥、农药、油料等生产资料,同时农场还少量垫付口粮等
生活费用,家庭农场秋后生产出的农产品交售粮贸公司偿还上述垫支款。农场在财务管理上,
侧重加强家庭农场承包合同、家庭农场农产品的监管及各项垫支款的核算、回收。经过几年的
经营和优胜劣汰,家庭农场逐渐出现两极分化的态势,农场垫支款逐年下降。1998年遭受严重
的自然灾害,加上粮豆价格下降,家庭农场大面积亏损,抑制了职工承包土地的积极性。1999
年5月份农场土地承包难以落实,农场号召全场干部职工带头承包土地,当年垫支生产费用796
万元,2000年当年共为种植户垫付生产资金867 万元。
六、工商运建服的管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场对场直单位实行下达生产任务、产值、利润指标的方式进行管理,
但对指标执行缺少完善考核制度和措施,指标完成好坏没有与职工收入直接挂钩,导致指标流
于形式。
随着财务包干制度的落实,农场工商运建服单位,逐渐建立起新的财务管理机制。首先在
砖瓦厂、汽车队、商店、房建队等单位实行承包,真正做到单位经营状况与职工收入紧密相连,
调动了这些单位生产积极性。汽车队、商店内部实行单车核算、柜台核算,上交承包费后,收
入全部归个人。房建队也走出农场,主动出击,到绥化管局承包工程项目,使这些单位成为真
正的经营主体。随后,农场对综合加工厂、粮油加工厂、大修厂、乳品厂、托儿所、招待所、
机关食堂、收购站、驻哈尔滨办事处等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机制。在财务上采取核定承包费、
监管国有资产等措施进行管理。1998年,对综合厂、粮油加工厂、玩具厂、大修厂、砖瓦厂进
行改制转卖。
七、会计考核
农场很早就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于业务方面,没有建立起系统的考核
制度。1995年3 月,结合新执行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制
度》,制定了《海伦农场财务管理办法》,与之配套的《财务人员、统计人员奖惩办法》,对
财务人员和统计人员各方面表现进行考核,对违反财经纪律、业务处理、工作表现等处罚做出
了具体规定。经过几年的不断实践和完善,逐渐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会计人员考核制度,建
立财会人员弹性工资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具体做法是:首先将全场财会人员工资全部集中到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然后再将全场财会
人员全年工资加总平均,得出农场财会人员平均年薪,并以此作为每个财会人员年薪的基数,
到年末,根据每名财会人员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在其基本年薪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分别得出
每名财会人员应得年薪,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建立统计人员浮动工资考核制度。具体做法是:每名兼职或专职统计人员,从全年工资中
提取600 元作为浮动工资,年末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1 、凡是按考核项目达到90分的为合格,可得全场财会人员的平均年薪。
2 、按考核项目得分在90分之上的(不含90分)每超过1 分(与90分比较)在全场财会人
员平均年薪的基础上加薪20元。
3 、按考核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含90分)每下降1 分(与90分比较)在全场财会人
员平均年薪的基础上减薪20元,直至扣完全年薪金为止。
2000年底首次通过业务考试和考核的方式,对全场财会人员进行尾数淘汰,有5 名财会人
员下岗。
为使农场财务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从1995年开始建立了会计例会制度,每月20日
为会计例会日。会计例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段布置的工作执行情况,基层单位反馈工作中存在
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场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还进行财
务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培训。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撰写办理会计事务的
具体办法;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办理其他会
计事务。
农场作为国有农业企业,会计在承担上述职责外,还要承担大量职工应收款、应付款的核
算。从过去职工口粮、燃煤发放,到兴办家庭农场后的垫支,与职工往来账目核算量很大,职
工对自己的账目不是十分明白。为了使职工群众真正了解自己与农场往来账,1990年十队会计
曹宝山先将每户职工往来账张榜公布,拉开了农场财务公开工作的序幕。农场计财科组织全场
各单位会计到十队进行学习,并在全场推广这一做法。1995年4 月,农场又在全场范围开展
“对千家账目,送一片爱心”的活动,开始对职工往来账户进行核对工作。随着农场经营体制
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公开内容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各单位都设有财务公开栏,公开主要内容
有耕地等级划分、每户承包耕地数量、应缴已缴利费税和其他费用、管理费用支出、管理人员
工资、贫困户和低保户确定、家庭农场应收应付款明细等等。
为广泛宣传财务工作情况,1995年3 月,由计财科编印的《财会简报》正式出刊。《财会
简报》不定期出刊,主要刊登农场出台的有关文件、场领导重要讲话、上级有关文件、法规政
策、财会人员学习心得和工作经验等。到2000年末已经出版了50多期。
八、会计委派制2000年9 月,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
见》。同年总局和绥化分局对于实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下发了专门文件,下达了实行会计委派制
的通知。
2000年11月,成立了会计委派委员会及会计委派办公室,制定了《海伦农场会计委派制实
施细则》,同时建立了财务资料档案室、财务人员人事及科技档案室,由专人管理,基本达到
了总局分局对会计委派制的最基本要求。农场党委研究决定,从2001年起在全场实行会计委派
制,届时将由会计委派委员会向所有被派会计发聘书、签订委派协议书。
九、集中核算
1996年,农场开始会计电算化的准备工作,引进垦财账务1.0版软件,副科长陈克发撰写
《集中核算刍议》一文,对核算中心的设置、人员分工、职能提出了总体思路。
1997年1 月,农场核算中心正式成立,分为农业核算组、工业核算组、流通核算组、行政
事业组。每组设稽核员1 人,电算会计1 人,出纳员1 人。
从1997年农场实行集中核算开始,“电算化”便成了农场财务工作的重点。围绕着新的核
算体制,农场在电算化方面不断探索。1998年农场计财科成功地研制完成了月度报表的自动生
成工作,较总局的相应程序的完成提前了近4 个月,并于8 月初在分局予以推广。农场还研制
完成了往来账目余额的窄孔纸查询打印工作(只打印余额),既节约了纸张,又大大地提高了
工作效率。针对决算程序错误多,无法顺利使用的实际情况,农场抽出有经验的会计和程序管
理员一起对总局下发的决算程序进行了大量修改,使农场的决算及超级汇总得以顺利进行,这
个程序也在分局得到了推广。在账务处理及票据传递上,农场已完全摆脱手工,包括“哈办”
在内的全场36个核算单位全部运用微机处理。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会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计算机在企业财务管
理工作中的应用,节省了大量手工重复劳动,减少了手工多次重复抄写和核算的误差,提高了
数据的准确程度,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会计人员不仅要按照会计制度做好记账、算账和报账工作,而且要
运用现代化手段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会计核算程序是:基层报账会计将原始凭证送到稽核员处进行审核,然后由稽核员交由电
算会计起证并输入微机,再由稽核员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之后记账,打出凭证,完成整个的
账务处理程序,报账员及时将所有信息带回基层,做到了财务信息的及时反馈,给基层带来了
方便。
十、财会人员
财会人员是农场重要的管理人员,在农场经营管理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场的财会人员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农场原有会计。这些人中有少数人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大多数人有一定文化知识,
从核算员、统计等逐步走上财会岗位。
(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981年起,农场职工子女陆续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分配到
农场从事财会工作的人数逐年增加。这些人员以农垦经济学校毕业生为主。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这部分人也是农场职工子女,主要由两部份构成:1981年安
达技校财会专业生;1991年赵光技校财会专业毕业生。
随着农场原有会计人员逐渐退休、转岗、调出,农垦经济学校、安达技校和赵光技校毕业
生成为农场财务人员的主要构成人员。
农场财会人员人数是随着农场经营体制的不断改革而变化的。1986~1995年,农场内部核
算单位最多时达到35个,每个单位除了会计、出纳外,有部分单位还设有记账员。从1996年起,
农场的工商运建服单位逐步实行租赁、拍卖,农场内部核算单位不断减少,部分生产队将出纳
和统计岗位合并,一部分出纳下岗,财会人员逐年下降。
农场财会人员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