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文化市场管理

第四节 文化市场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前,文化市场管理以图书、音像制品管理为主。80年代末农场有了电影放
映、录相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厅。90年代有了歌舞厅,90年代末期有了网吧、话吧,偶尔有
杂技团、马戏团、二人转小剧来场演出,以前统归工商局管理。

1989年,宣传部开始参与到文化市场管理中来,并加强了管理:

(1 )要求执业者证照齐全,合理收费,依法经营。(2 )严禁经销、播放、宣扬封建迷
信、淫秽、色情一类的书刊、录相上市。(3 )台球、电子游戏厅要按指定地点经营,不准利
用其赌搏、算命,不准使用淫秽、色情、封建的电子游戏卡,不准接待学生。(4 )个体书摊
不准批发图书。(5 )不经批准,外地演出团体不准在场内演出。(6 )营业时间不超过22时。
同时,成立了整顿文化市场领导小组。

1991年,根据农总党宣[1991]14号文件精神,农场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加强了
对书、报刊、娱乐、台球、游戏厅、音像制品、电影放映、绘画的管理。

1994年,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化局[1992]95号文件精神,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对
歌舞厅、台球室、录像厅、电子游戏厅、书摊、个体照相、复印、音相带出租、零售等文化经
营者办理了文化经营许可证,并收取了文化市场管理费。1999年开始,文化市场管理费停止收
缴。

15年来,对文化市场进行过三次大的检查,查出非法经营和非法参与活动人员均进行了罚
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