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管理
第二节 治安管理
治安工作的目标就是确保社会稳定,安定和谐。
逢麦收、秋收、大型节日,公安局都加强治安工作,主要任务是:
1、掌握外来人口,实行外来人口报告制,区别走访和流窜人员。
2、管好枪支弹药,管好烟花爆竹。
3、更夫设专人,不许睡觉,不许喝酒,要勤走,勤看。
4、加强要害部位的巡护,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金融(现金上交)、物资(贵重物
品下架入库)、领导住宅、粮食、农机、大牲畜、大型活动动场所、变电所等、专人专车。
5、查禁毒品、色情活动、赌博、封建迷信活动、“法轮功”等邪教活动、酗酒胡闹现象。
6、防火、防盗、看好物,锁好库,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消除火险隐患。
7、加强安全保卫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自保素质,遇到突发事件不慌乱,快报告。
8、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通讯、交通畅通。
9、群防群治,公安管点,群众看面,相互协调,确保安全。
10、加强领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处理不了,处理
不好的事情,要尽快报告上级,不许隐瞒不报。
1991年9月,按上级指示,下发了《查禁、扎吸毒品通知》。
(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二十四条3 款规定: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
毒品,处15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二)《黑龙江省查禁扎吸毒品及私种毒品原植物规定》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
情节分别处以警告,200 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1、吸食鸦片。
2、吸食海洛因。
3、扎吗啡。
4、扎大麻。
5、注射杜冷丁。
6、扎吸安纳咖。
7、扎吸其它毒品。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单处或并处15日以下拘留,3000元以下罚款。
1、为扎吸毒品者提供场所者。
2、提供少量毒品者。
3、提供吸毒工具者。
4、屡教不改者。
(三)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第二条三款规定:对于鸦片等毒品的吸食
者,应当由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组织强制戒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
题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严禁吸食毒品,取缔地下烟馆,隐瞒或拒不登记,又逾期不戒除
的,强制收容戒除,并给予必要的惩处。
(四)广泛宣传,摸清底数。
(五)自行戒除,不予追究。
1998年5月,为保持国家稳定,控制敌特,防止反动渗透,确保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
进行,按上级要求,成立海伦农场国家安全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副书记、纪
委书记兼任,相关人员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由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1998年4月,农场成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其职责是:
1 、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减少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 、贯彻中央、省、总局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部署的工作,完成
各项任务。
3、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 、了解、掌握场内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动态,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
查,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5 、突出安置帮教工作重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其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发展。
6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理论研究,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帮教
工作。
各单位都要按要求成立协调小组,做好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