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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1990年,农场成立妇幼保健站,主要工作职责是优生优育,婚前检查,产前检查,孕产保
健,新生儿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营养指导,遗传咨询,儿童系列保健,女工
保健,做节育手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母婴保健法》和妇幼保健的知识。

1990年以前,妇幼工作只限于接生和妇女上环、取环、人工流产。

1990年以后,按母婴保健法规定,全面推广保健基金制和保健合同制,扩大服务项目,在
计划生育手术上,主管医务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持有节育手术合格证,又有实践经验,节育
手术没出现过事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保健知识宣传是随时进行的,有时是专门组织的,
利用下队、广播、板报、宣传材料、电视等手段宣传,利用每月基层保健人员例会的行政手段
培训,使基层有人比较系统地掌握妇幼保健知识;在育龄妇女服务上,建立了生殖保健卡,每
两年进行一次妇女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共查出子宫肌瘤患者96例,宫颈癌患者6 例,乳腺癌
患者13例,宫颈糜烂、阴道炎患者800 余例,都及时地得到了治疗。孕产妇可随时进行检查,
高危孕妇进行系统管理,随叫随到;在儿童保健上,进行4 ∶2 ∶1 体检检查,建立保健卡、
册,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和病理现象及时通知家长并指导治疗;在生育上,要求住院分娩、
科学接生,提倡母乳喂养,由于措施得当,技术水平提高,住院分娩率达98%,剖腹产率下降,
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为零。

  1991年,妇幼保健站被总局评为“先进妇幼保健站”。

  1994年,妇幼保健站站长姚淑霞被总局评为“妇幼保健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