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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计划生育

第五节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7年5 月14日,根据中共中央[1984]7 号文件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农
场党委制定了《计划生育若干问题规定》:

  1、从1987年1月开始发放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2、一胎结扎,子女免费入托、入学。

  3、不经批准怀上二胎的,每月罚20元,不处理的按计划外处理。

  4、一胎做绝育手术,可领30元补助费。

  5、凡三胎以上怀孕,补救措施费用自理。

  6、二胎以上有生育能力的夫妇,必须有一方做绝育手术。

  7、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新婚未领准生证而生育的,从生育之月,每月双职工罚10元,
单职工罚5元,直至领证。

  8、计划外生二胎,一次性罚款1200元,是职工的降低双方工资,留用察看,情节严重,
可开除职工队伍。

  9、1979年以后的第三胎,1980年4月1日以后的第二胎,双方工资各罚10%。

  10、以前文件与本规定抵触的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以省规定为准。

  1988年,又制定了《补充规定》:

  1、六队以运育龄妇女妇检每两月一次(透环)用车,由农场负担。

  2、独生子女夫妇做绝育手术后,其子女住院医疗费可报销一半。

  3、独生子女入托、入学免费。

  4、计划外怀孕采取的补救措施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罚本人单位500元。

  5、育龄妇女妇检,要有专人带队,不准无故漏检,检查大夫要签字。

  6、故意逃避检查,各单位有权采取经济和行政处罚,并勒令其补检。

  7、生育2个孩子的妇女必须结扎。

  8、按法定年龄推迟婚期三年为晚婚,妇女24岁以上生育为晚育。

  9、计划生育罚款从1985年1月开始必须一次性交齐。

  1990年,农场调整计划生育规定:

  1、计生办、指导站加强管理和服务(技术指导)。

  2、做好宣传工作,党员要带头。

  3、结婚登记程序要严:双方申请———基层党支部签字———年龄复核(公安局)——
—计生办审查———司法科登记,结构年龄男25岁,女23岁。

  4、生二胎程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党支部签字———计生办审查———
报场、局计生委审批———领取准生证,无此程序而怀孕,要做掉,否则,停止工作,每月
罚20元,吃议价粮,如生育,视同计划外处理。

  5、计划生育登记册、卡片及时上报,数字准确,不实的严厉查处。

  6、计划外怀孕要求三早,早发现,早想措施,早处理,两月内没发现罚卫生员200元,
发现后不处理,罚领导100元。

  7、计划外怀孕四个月以上未查出,处理费用由医院、妇检医生各负担50%,罚单位500
元。

  8、2个孩子的夫妇拒绝结扎,又无禁忌症者,要经单位担保,并交500元抵押金。

  9、计划外生二胎,一次性罚3000元,开除公职,吃议价粮。

  10、多胎生育,除按第九条处罚外,还要征收累进社会抚养费。

  11、出现计划外生育二胎、多胎的单位不评先进。

  12、计划外生育三胎单位,书记、队长撤职,工会主席、卫生员受党政处分。

  13、育龄妇女外出打工,要签计划生育合同,报计生办备案,计划生育措施不可靠的,勒
令回场。

  1991年,农场制定《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实施方案》。

1、进行基本国情、国策教育,认清严峻的人口形势,增强人均意识,树立计划生育人人
有责意识,自觉为国分忧。

2、进行人口理论与人口形势教育,明确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与资源生态的关系,
从思想与实践上解决两种生产一起抓,两个文明一起建的问题。

3、进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教育,即晚婚晚育,妇幼保健知识,用科学知识,启发引导群
众改变旧的生育观念,树立新的生育观念。

4、进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教育,广泛宣传《省条例》和《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
行规定》等,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读本》为教材,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5、进行学生的生理卫生知识和人口形势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人口素质意识和正确的恋
爱婚姻观。

1994年,取消各单位计划生育指标限制,实行准生证制度。

1995年,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将计
划生育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998年,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的行政制约向搞好服务方面转变,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生殖
保健,优生优育,知情选择等技术指导服务,深受群众好评。

1999年,计划生育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效果很好。

2000年,由于下岗、待业,流动人口增加,计划生育实行属地管理,无论户口在何处,统
一由居住地负责,场部地区由街道办负责。

计划生育工作要点是:

1、理顺体制,完善职能,采用科技手段,健全网络,实行孕检、宣传、生殖保健三为主;
管理、服务、技术三结合:实现出生率10‰,人口增长率7 ‰,计划生育率100%,综合节育
率95%。

2、加强宣传计生观念,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生殖保健。

3、搞好技术服务:皮下埋殖避孕,B超查孕,尿检查孕,药具避孕(及时、到人,有记
录)。

4、实行规范化管理:持准生证怀孕(办理准生证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实行属地
管理,街道办基层单位与住户(含流动住户),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违约责任,使计划生育进入法制化管理范围。

1980~2000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有苦有甜,前10年,怎么堵、怎么罚还是超生,处罚了近百
人,其中不乏党员、干部,究其原因就是观念二字:多儿多女多福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一般事业单位职工(机关、教育、卫生、政法等)觉悟高,观念新,极少有违纪的。后10年,
由于加强了宣传,推行科学的避孕措施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大大转变,男孩、女孩一样
的认识普及了,甚至有人乐意要女孩,认为女孩省心、省钱,所以计划生育工作不攻自破。极
少有人愿意生二胎。有残疾儿童的家长,只要申请,就可生二胎,但大部分都不申请,全力照
顾这一个残疾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