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1986年,街道办管一个集体企业———利民厂,当时为了安置待业青年而成立的,主要
经营饮料。
1990年,农场筹资300 万元,建设场部地区自来水厂和供水管道,历时2 年,于1992年5
月1 日由场长任尚文在自来水厂主持了剪彩通水仪式,自来水厂建有厂房、过滤池、水塔,地
下管网基本上是塑料管道,耐腐蚀。自来水解决了近一半人吃水问题。使场部地区从此告别了
肩挑手拎排长队接水的状况。自来水压力充足,水质清澈,解决了场部地区吃水难的大问题。
1992年通水后,建立了自来水厂,一年以后,将街道办、自来水厂合并,成立了生活服务
公司,服务项目除供应自来水,还负责清运垃圾,当时有5 台小四轮车,负责各条街道垃圾清
运,到1996年根据改革的需要,将卫生队划拨给筑路队管理3 年,1999年后又重新划归街道办
管理。
1998年,根据工作需要,农场决定恢复街道办建制,并将街道办搬到服务楼内,和自来水
彻底分开,随着改革的深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文明小城镇建设的需要,街道办的责任更
重要,作用更大了。
在环境管理上,街道办除了检查督促之外,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
(一)房屋管理
1、转卖房屋不许私自转卖。
2、个人建房要服从统一规划。
3、公房不许转卖。
(二)道路林木
1、所有道路不许破坏。
2、路旁不许取土、挖坑。
3、树上不许拴牲畜。
4、小孩不许折树、刮皮。
5、车辆不许撞树。
(三)卫生
1、人人讲卫生,实行门前三包(门前树木、路沟、卫生)。
2、定点倒垃圾,否则罚款1~2元,屡犯者罚款10~20元。
3、工副业三废不许乱倒,否则罚款100~200元,严重的要停产整顿。
4、大牲畜不许散放,违者一次性羊罚5元,牛、马罚10元,大牲畜损坏庄稼、树木的要加
倍赔偿。
5、卫生队清理垃圾不及时罚100~200元,限期清运。
6、卫生费收取标准:一般住户每人每年1元,养大牲畜户牛、马,每头每年5元,猪、羊2
元,单位10元。
(四)安全防火
1、执行护林防火公约,五级以上大风不许烧火,小孩不许玩火,室外不吸烟,烧火不离人,
人走火就灭。
2、居民实行防火牌值日,风大烧火罚5元,勒令熄灭,室外吸烟罚5元,勒令熄灭。小孩玩
火造成损失,大人赔偿。
3、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4、来客要写客居报告,一周报告派出所,一个月报告公安分局。
5、邻里团结,以诚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