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工资管理 一、机构沿革
1960~1972年,种畜场没有专设的劳动工资管理部门,只在计财科设专人负责全场的工人
调配、录用、工资调整等工作。
1972年,种畜场组建劳资科,设科长1人,科员3人,负责全场的工人调动、劳动工资、劳
动定额、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产安全,职工子女就业、工资调整等项工作。
二、工资及分配形式
建场一直到1977年改为工资制以前,始终没有脱离人民公社的管理形式,在此期间,实行
的是“大寨式”的评工记分的分配方法,但在形式上也各有不同。
1960~1964年学习外地经验,实行包工生产,即:“三包四定”、“四二四”分成,把具
体任务包给生产队,按季节定标准分,死分活评,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
分配办法。
1970年仍然实行定工生产,具体生产任务落实到人头,死分活评,年终分配按“四好”标
准评比,分别树立标杠,标杠之间有一定的差距。评分时先由工人自己讲述一年来的劳动情况,
然后群众评议,够哪杠给哪杠。这种评分办法,当时称之为“爬杠”。
1971年,在“爬杠”评工记分的基础上,实行按人定等,死分活评,近似大寨的评工记分
形式,叫做:“一个基础,两个原则,三个有利,五条标准”。
一个基础:政治挂帅为基础。两个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坚持合理评分按劳取酬
的原则。三个有利:一是有利于发展和巩固全民所有制经济;二是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
性,发动群众加强企业管理;三是有利于贯彻党的政策,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五条标准:1.认
真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2.坚持政治
挂帅,思想领先,认真看书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3.大公无私,爱
护公共财产,爱场如家;4.团结同志,不搞宗派、不搞分裂、不搞阴谋,光明正大;5.服从分
配,听从指挥,遵守革命纪律和劳动纪律。
1972年,在计酬上实行“四定”,日记月评,死分活评,按劳付酬。
1971年以前的劳动工资分配形式归纳起来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人头分,卯子工;第二
种是,包工定额,死工分;第三种是,按人定等,死分活评。1977年末,种畜场的农牧工人改
为工资制,对执行评分制的人员全部按规定套改工资。干部执行月薪,工人实行月薪日记,后
勤人员实行月薪(基本工资),工人工资按月支付。各单位、生产队年终按其经营成果,超额
得奖,完不成任务受罚。
执行工资的标准是:干部执行《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工人执行《国营农场农业、
畜牧工人等级工资标准》和《国营农场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员等级标准》。
1983年,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责任制形式是:“专业承包,综合计奖惩”。平时按
月预借工资,每月每个工人预借工资30元。年终全面完成定包指标时,其余工资返还,完不成
产量指标,或完成的较少,按其成果的多少,扣减工资,同时还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
1984年,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大包干责任制。种畜场对生产队、企业,生产队、
企业对班组或个人实行专业承包,定额上缴,多收归己,欠收挂账。保留职工身份,取消工资
支付形式,平均每月预借生活费30元。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三、工资调整
种畜场从1977年开始,进行工资调整,由工分制工资,定为等级工资。
1977年,种畜场对40%的职工进行工资调整。
1978年,为2%的职工调整了工资。
1980年,为40%的职工晋升一级工资。
1981年,为部分工资偏低的职工调整工资,调整幅度为18%。
1982年,种畜场文教、卫生系统人员普遍晋级。
1985年7月,实行工资改革,机关干部、文教卫生人员、工人普遍晋级。
历年劳动工资统计表
(1961-1985年)
表3—8 单位:千元
四、职工队伍
(一)和平种畜场职工队伍主要是肇州县卫星种畜场三分场(现本场七队)的工人和新主人民
公社管辖的新平、新合、新青、先锋(移民新村)等四个管理区的社员,以及新主人民公社管理
区第五生产队(现七队六合堡)的社员。
(二)1960年和平牧场建场时,有2 103名工人构成了和平牧场初建时期的工人队伍。
(三)1968年安达县下乡知识青年236人。
(四)1969年哈尔滨下乡知识青年30人。
(五)1974年哈尔滨知识青年141名。
1963年调往乐山农场370名工人。种畜场有下乡知识青年400人,但在 70年代末80年代初
有95%返回城市,加之职工退休、病退、死亡等使职工队伍有一些减少。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
多,职工子女相继就业,不断充实职工队伍,近些年来,职工队伍呈上升趋势,到1985年职工
人数增加5%,达到3 111人。
职工队伍构成统计表
(1979~1985年)
表3—9
五、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安全生产
(一)劳动保护
1960—1980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只限于机务工人和畜牧工人。1981~ 1984年,按农场
总局的规定精神,在全场职工中享受劳保待遇的有机务工人、畜牧工人,包括机务、畜牧干部,
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林业工人。
1985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一些企事业单位,如:乳品厂、电业、自来水、畜牧、机修、
加工厂、砖厂等单位按其承包的经济效果,经劳资部门批准,自己购置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险
1976年后,种畜场开始执行国家劳动保险规定。1976年开始实行离、退休制度。到1985年
共办理了离、退休职工363人,职工子女接班170余人。
(三)安全生产
自1960年建场以来,种畜场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种畜
场有一名领导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虽然避免了一些重大的人身伤
亡事故,但一般公伤事故仍有发生。到 1985年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48起,死亡2人。
职工分类情况表
(1979—1985年)
表3—10
职工文化构成统计表
(1979—1985年)
表3—11
历年职工退休和子女接班情况表
(1976—1985年)
表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