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场与苗圃 一、林场
林场的前身是第十生产队,位于场部偏东北,距场部10公里,东与兴隆泉公社毗邻。建队
前这里是一片黄沙,多是不毛之地。该队于1973年建队,当年开生荒地1.5万亩。当年造林426
亩,其余耕种农作物。由于该队80%是跑风地,建队后连年遭受自然灾害,特别是风沙的侵袭
尤为严重,粮食产量只在50公斤左右徘徊。由于缺少防风林,风来加一级,雨来少三分,春秋
两季风卷黄沙蔽日遮天。这个生产队,在风沙的严酷教训中,认识到要防风固沙,就必须大面
积造林,1975年秋一次性造林950亩,因为铲趟扶育及时,成活率在90%以上。幼林长势好,
年生长高度在1.8米以上。
1975年以后,生产队认真总结经验,全力摸索机械造林的科学规律,根据林地多,任务重,
机械不配套的实际情况,采取大行距、小株距,“五铧犁堑沟造林”新方法,闯出了科学造林
的新路子,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1976年全队3 台机车,45名职工仅14天就造林3 519亩,被种畜场评为首战万亩林先进单
位,省政府为该队颁发了奖状,省农场总局也颁发了锦旗,以资鼓励。
为了实现营造万亩林规划,生产队配备了林业技术员和营林员,成立苗圃,建立林业档案,
积累造林资料,制定林业管理条例。到1982年造各种林 1.2万亩,成活率均在85%以上,株高
4.5 米左右,胸径8 厘米,起到了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绿化荒原、美化环境、调解气候的作
用。
1983年十队变为专业林场,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到1985年营造林1.55万亩,木材蓄积量
35 000千立方米,价值40万元。按照规划管理十年后林木蓄积量可达6 万立方米,价值600万
元。
林业经营利润统计表
(1970-1985年)
表4—32 单位:千元
二、苗圃
1965年,场部成立了中心苗圃,负责全场造林育苗任务。1974年把中心苗圃改为林业管理
站,职工人数增加到45人,育苗面积由原20亩增加到100亩,有拖拉机2台,起苗机2台。中耕
除草等林业机械基本配套。
1974年全场开始大面积造林后,为了满足全场造林所需苗木,在全场7 个生产队增设苗圃,
扩大育苗面积,配备专职营林员,使苗木出圃率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4 倍。各队苗圃的育苗品
种与当年育苗面积的多少,由生产科及总站按年度计划造林面积统一下达。总站负责技术指导
工作。1983年以来各苗圃出圃的苗木,不但满足了种畜场造林的实际需要,而且还销售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