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八章 基本建设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1-1962年,由10多名工人组建临时基本建设工程队。
1963年,在原工程队的基础上,又增加40名工人,组成专业建筑工程队。当时未设领导班
子,具体工作由场部直接领导。该工程队组建五年后,于 1968年解散。
1969年,重新组建工程队,与加工厂合署办公,实行财务报账制,由场部核算。工程队配
专职干部1人,工程设计人员1人。
1971年,工程队配专职领导班子,指导员、队长各1人,会计、工程设计人员各1人。
1972-1977年,成立基建科,直接领导基本建设工程队的工作。工程队设党支部,配书记、
副书记各1人,队长、副队长各1人,会计、出纳;统计、保管员各1人,工程设计人员2人。
在财务管理上实行单独核算。
1978—1982年,把农建工作并人基建系统,实行科队合一,成立党支部,由基建科副科长
李光亮兼任党支部书记。基建科下属的房建、农建、电业、测量,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1982—1985年,房建、农建、电业和测量同基建科分离,各自组成独立的经济、业务部门,
基建科变为场部行政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