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土地管理 建场初期的宅基地使用,无规划和审批程序。零散的居民房舍建筑向有关部门打个招呼即
可修建,有的甚至私自滥建,土地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浪费。
1982年,种畜场开始小城镇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场部所在地。由于种畜场地处一望无垠的
大草原,地域宽广。虽有规划,但土地管理工作曾一度被忽视,未真正纳入种畜场工作日程之
中。私建房舍,乱占滥建现象仍然存在。经,对几个单位进行调查,发现职工个人建房占地多
则1000平方米,少则600平方米,使很大一部分土地未能发挥其作用。1982年初,土地管理部
门正式成立,重视了土地管理工作,这项工作从此有专人抓、专人管。违反土地管理的行为得
到控制和纠正。做到了基本建设有规划、用地有审批,规划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
1983年,种畜场土地管理部门下发了“土地管理实施细则”,土地管理工作趋于正规化。
生产队和各单位的土地,经土地办批准,按划分的管理界线使用,否则没有土地使用权。1983
年,在对土地进行详尽调查之后,本着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制定“土地管
理使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规划”,报农场总局备案。规定土地使用单位及个人用地不得随意
改变用途。并向使用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件。居民住宅建设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
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讲究卫生、绿化环境”为依据,搞好新居民区的规划,旧区的改
造扩建工作。由于土地管理工作的加强,民建、公建等建筑有相应的规定,提高了干部、职工
合理使用土地的认识。
历年基建项目表
表4—38 单位:平方米
续表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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