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牧场初建时,粮食生产实行“自给自足”、“自产自销”的管理办法,按农业粮食总产量
合理安排“三留”。即:留种子、留饲料、留口粮。剩余部分生产队自行处理,种畜场没有上
缴粮任务。
1964年,全场开始供应原粮,按国家规定的年龄及工种核实定量标准。秋季安排,一次到
户。
1972年秋季,全场各生产队按照种畜场的要求,在留足种子、饲料的情况下,将剩余粮送
交联合加工厂检质、验斤入库储存。
1972年10月,联合加工厂成立粮食供应部,全场开始供应成品粮。
1973年,联合加工厂修建原粮库、成品粮库963平方米,各生产队建种子库、饲料库1 500
平方米,联合加工厂建了晒场,基本上解决了粮食霉烂、变质、虫、鼠、雀害等损失浪费问题。
1975年,种畜场下发了“粮食管理制度”,加强了粮食管理工作。
1980年,联合加工厂成立挂面车间,自制挂面,按细粮标准供应。年初加强了牲畜饲料的
管理工作,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做到出库有手续,管理有制度,用量有定额,减少了粮食的损
失。
1980年末,种畜场再次下发“粮食管理制度”。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粮食管理工作。联合
加工厂配原粮、成品粮保管员各1人。负责粮食的保管、储存及调拨等工作。
粮票及粮券的管理。1975年前,如用全国通用粮票或者地方粮票都就近到大同区兴无粮库
兑换。1975年以后,场部粮食部门用原粮大批兑换地方粮票,设专人管理,控制使用,主要供
应外出人员。
1979年为解决地方粮票紧张的问题,粮食部门印制了场内流通粮食证券。1985年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