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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纪律检查

第八节 纪律检查


 
  一、机构沿革

  1962年第二届党委设监察委员会,监委会由5人组成,由当时的党委副书记毕永德兼任监
委书记。1963年由白兴瑞任专职监察委员。
  1964年12月,种畜场监察委员经过改选后,增加到7人。代场长刘庆喜兼任监委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纪检工作停止,组织机构也被取消。1977年恢复了纪律检查
委员会,简称“纪检委”。经绥化农场管理局任命,种畜场党委副书记杨欲飞兼任纪委书记,
纪委副书记由张松远担任。设办公室,办公室有干事2人。
  1983年6月,刘庆和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纪委办公室有干事3人。
  1985年,纪委办公室增设检查员7人。其中纪检干事2个,增强了种畜场纪检工作的实力。

  二、纪检工作

  1962年组建的纪律监察委员会,其中心工作是配合“整党建社”查处在“大跃进”中“部
分党员干部所犯的错误”,其重点是对被划为“三类干部”的处分工作。监察委员会对“大跃
进”以来受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实事求是地处理,对个别人脱离实际的处分进行了认真
的甄别,对在拔白旗、反右倾中批判和处理错的党员干部加以平反。
  1963—1966年,主要是配合社会上的“五反”运动和“四清”运动,对场内个别领导干部
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等问题进行查处。
  1966—1967年,纪检工作被“红卫兵”组织的“专案组”、“审干组”、“清查办”所取
代。以整“当权派”、“走资派”为重点,出现了冤、假、错案。后来专案组又内查外调,查
干部历史,找干部问题,造成人人过关,人人受审,人人自卫的局面。1968年打击面逐步扩大,
以查“三特一叛”为内容,形成一股深挖高潮,干部、群众被批斗、游街的人增多。
  1977年,以查处一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为主,成立“打击办公室”,主要对党员、
干部违纪现象进行查处。1979—1983年,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拨乱反正安定团结”的局面,
纪检工作对在“文化大革命”中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并注意对少数党员干部多吃、
多占、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查处。1981年共查处违纪党员11人。
  1984—1985年,纪检工作为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对社会上、党内外出现的不正之风进
行认真查处,共查处违纪案件4起,其中8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