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住
第三节 居住
和平种畜场为蒙汉杂居地,过去蒙古族人居住于此,条件十分简陋,有部分蒙古族、汉族
人狩猎、游牧时,在地上挖一定深度的坑,上面盖上柴草,能避风挡雨即可。当时被称为“地
窨子”。
民国时期,居民的居住条件仍然十分简陋,大都是自建的干打垒土平房,房子大小不均,
参差不齐,有2间、3间、5间不等的房子。分正房,厢房,还有比较矮小的“马架子”,多为
一面窗户,只有蒙古族人习惯留西窗户。住房窗户朝正南的为多,因居民都喜欢住朝阳的房子,
冬季阳光充足,可增加室内的温度。家庭过于贫寒的住小厢房或“马架子”,农民有句俗语
说:“有钱不住东西厢,冬不暖,夏不凉。”当时室内冬季取暖主要靠烧柴禾或火盆取暖。
建国以后,住房条件有了改善。1960年建场时,正值国民经济的困难时期,种畜场一时拿
不出更多的资金给职工建房,因此,职工自己动手,盖起了部分简易的“干打垒”土平房。后
来随着职工收入的增多,逐步改为土坯房或砖木结构的房舍。1983—1985年,种畜场的主要住
房有“一面青”(砖挂面)房舍和“北京平房”两种,其次是近年建的土坯房。50—60年代的老
式“干打垒”低矮的“马架子”全部被淘汰。建场前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到1985年职工人
均住房面积达到28.8平方米,增加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