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第三章 风俗习惯
第一节 婚姻
一、择偶方式
和平种畜场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同其它地方一样,男女婚姻没有自主权,父
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男女青年不可抗拒的婚姻形式。几千年的封建礼教,不知造成了多少
婚姻悲剧,使有情人不成眷属。一小部分男女青年自定终身,因其父母反对,只好离家出走,
用以反抗封建婚姻。被视为“大逆不道”,乱了祖宗章法,丢人现眼。
旧社会青年求爱择偶的方式是由父母托媒人或媒人上门主动与其父母商量。当时相当讲究
门当户对,穷轧穷,富轧富,耪青者找佃户。有钱有势的人家,不同穷苦人家轧亲,穷苦百姓
也不愿同其结缘,称“秫秸障子配不上大院墙”。可见当时贫富之差,门户观念何等强烈。无
论何家男女,当媒人上门后,父母认为门当户对,即由媒人往来双方之间商量彩礼等事宜。一
经双方商定,女方的父母、兄嫂等人先去男方家,谓之“相姑爷”。然后男方父母、兄嫂再去
女方家,谓之“相媳妇”统称“相门户”。“相姑爷”一般不赠礼品,“相媳妇”男方父母则
要带上彩礼送至女方家,谓之“过彩礼”,表示双方定亲。相门户给的财物叫过“头茬礼”,
男方择好结婚吉日之前,男方的父母由媒人陪伴去女方家过礼,称“第二茬礼”。同时商定双
方结婚的具体事情。旧式婚礼从定婚到结婚前,男女双方都不见面,没有恋爱经过。
建国后,1950年国家颁布了新婚姻法,男女青年挣脱了千百年来封建礼教的束缚,在学习
或工作中,自己发现意中人,培养感情,建立友谊,互敬互爱,一旦成熟即可公开,不受父母
和他人的干涉。可谓志同道合者结成伴侣。也有经人介绍的,男女双方直接见面接触,互相交
流感情,确立恋爱关系。
二、婚礼
婚礼仍沿袭着过去的习俗,在新社会逐步减少了繁俗缛节并赋予新的内容。解放前有钱势
的人家子女结婚都要雇请鼓乐班(吹喇叭)、扎花轿,杀猪宰羊,置办酒席宴请亲友,接受礼
品,热闹三天。一般的人家也要亲朋相聚,头天奏乐,吹喇叭,谓之“响棚”;第二天出轿,
谓之“走轿”,直接去女方家接亲,也有女方家送亲的,在男方邻居家住下,谓之“打下处”。
第三天为正日,即选定的吉日,将新娘从“下处”接过来,在花轿起乘前,女方的兄长或弟弟
将新娘抱到轿上,谓之“抱轿”,有两个男孩压轿。(女方亲属多为新娘的同胞弟弟)新娘子
头罩红纱(蒙头红)怀抱用红布缠裹的斧子,谓之“抱斧”(斧谐音“福”)意谓福分大,早
生贵子。当花轿停至新郎家门前时,新娘踩着一个事先备好的高粱口袋下轿,谓之步步登高。
同时男方的主持人还要给压轿的小孩压轿钱。新娘、新郎在事先备好的供桌前,拜天地、拜祖
宗、拜高堂。步人洞房时用红绿五色花瓣和五样粮食打新郎、新娘。新娘在女宾相的挽扶下,
要从门坎上的马鞍子上跨过,然后进入洞房“坐福”,用放有硬币和大葱的温水净面,以祈日
后生活更加富足。净面后,新郎将水泼上住房,新娘子吃了饺子、宽心面。此时婚礼进入高潮,
喇叭吹起了喜调,宾朋大宴一番,散去。新娘由小叔子拉下床,称之:小叔子拉一把,又有骡
子又有马。入夜则闹洞房,整个夜晚红烛高照。
蒙古族人的婚礼,除具备上述部分汉人婚礼的特点外,更有本民族的特色。蒙古族人结婚
也要置办三天酒席,头天吹喇叭,酒肉款待宾朋。第二天新郎要带上酒、肉等礼品,由能唱歌
的两名宾相陪伴去新娘家。新娘家对姑爷和亲友以酒肉款待,入夜红蜡高照,一些蒙古族能歌
善舞者同新郎新娘一道赛歌,拉起四弦琴,唱起蒙古民歌,歌声此起彼落,接连不断。如果新
郎的歌唱尽了,可由男伴代歌,通宵达旦。歌声止时,天刚微明,新郎换上了岳父、母给准备
的蒙古服装,新郎新娘同跨坐骑,称“对子马”,由男宾女伴簇拥到新郎家。新郎家院内燃一
堆大火,谓之:日后生活红火,新郎新娘拜天地,人洞房,当送亲人归去时,新娘要痛哭一场,
已示出嫁后对家乡亲人的思念。
旧时代,无论是汉族人,还是蒙古族人,整个婚礼都要浪费很多钱财,有的因花不起彩礼
钱和缺少婚礼费用而迟迟不能结婚,因此有“能说起媳妇,取不起媳妇”的说法。新社会提倡
节俭办婚事,反对结婚要彩礼,大操大办。建场后,种畜场党委大力宣传,教育青年移风易俗,
文明勤俭办婚事,使请客送礼,大操大办之风大大收敛。出现了很多喜事新办,文明,庄重,
喜庆的新式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