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改革
第三节 商业改革
1986年,牧场有商店 1个,各生产队均设有分店或代销店,基本还是国有一统天下。为了
提高经营效益,牧场采取了国有经营,集体承包,取消工资,定额上缴的经营体制。
1987年起,个体商饮服务业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到1990年,有证个体商业网点20个,从业
人员24人;饮食业 7个,从业人员21人,服务业网点10个,从业人员15人,国有商饮服务业一
统天下的局面被彻底改变。1988年起,商业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政策,促
进竞争。国营商业实行独立经营,以商养商,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商店门市部全民所有,一
人牵头,集体承包。各分销店转卖个人经营或租赁个人经营,商店食品厂、饭店等小单位实行
租赁经营。此时国有商饮企业连年出现大额度的亏损局面。1995年,牧场采取果断措施,将商
饮服务业退出国有,实行民营。至此,个体商饮服务业网点遍布牧场各个村屯,极大地丰富和
方便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到2000年末,个体商业、饮食服务业从业人数已达2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