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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森林资源保护

第三节 森林资源保护



  

  1986~1989年,林业工作由生产办设专职人员负责。1990年,为了强化林业工作,牧场成
立林业科,全面负责全场的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1990~1998年林业科长王士臣,下设林
政股、营林股,工作人员 3人,护林员10人。经过10年改革发展,林业科已成为造、管、产、
加、销一条龙政企合一的经济实体。现有专业人员7人,营(护)林员13人。

  15年间,牧场十分重视林政管理和森防工作,共处理案件13起,未发生重大案件。